企业稳,经济活,群众安。2022年以来,河南法院灵活运用执行措施,依法稳妥办理涉企案件,用司法力量助推稳住经济大盘,共受理涉企业执行案件11.7万余件,已结5.4万余件,执结到位金额239.78亿元,执行平均用时46.9天。
据悉,为进一步快速执行,河南法院严格执行办案流程,对涉企案件专门标识,督促所有流程节点在法定时间内依法完成。及时进行财产控制和变价,在保障双方知情权、参与权的前提下,有效压缩财产评估、拍卖、变卖中间环节的时间。加强一拍、二拍、变卖之间及再次拍卖间的有序衔接,防止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超期拖延。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充分依托执行指挥管理平台,加强对各级法院案件节点超期情况的督办。
据了解,河南各地法院在执行过程中,对中小微企业因资金流动性困难不能清偿执行债务的,积极引导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多个案件由不同人民法院管辖的,中级人民法院通过提级执行、指定执行等方式集中办理,积极促成当事人达成履行债务的“一揽子”协议,依法为企业缓解债务压力、恢复生产经营创造条件。
同时,河南法院注重强化善意执行,用活执行措施。查封中小微企业等市场主体的厂房、机器设备等生产性资料的,优先采取“活封”措施,在能够保障债权人利益的情况下,允许其继续使用或者利用该财产进行融资;需要查封的不动产整体价值明显超出债权额的,对该不动产相应价值部分采取查封措施。
为确保依法精准执行,优化营商环境,河南各级法院严格区分失信惩戒与限制消费措施的适用条件,被执行中小微企业等市场主体仅符合限制消费情形但不符合失信情形的,不得将其纳入失信名单。中小微企业等市场主体的失信信息符合法定屏蔽条件的,及时采取屏蔽措施;失信信息被屏蔽后,其因融资、招投标等需要请求提供信用修复证明的,法院可为其出具相关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