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麻城法院调解一起房屋租赁纠纷
2022-06-06 14:44:14
 

  中国法院网讯(汪建民 胡正涛)“从占用不搬到主动腾退,今天终于搬完了,谢谢法官多次上门耐心做调解工作!”6月5日,经过湖北省麻城市人民法院福田河法庭法官蔡波前后五次现场调解,承租方令某主动完成了超市租赁房屋的腾退,将钥匙交了某公司负责人后,其负责人拉着法官的手连声感谢。

  2016年,令某与某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用于超市经营,租期15年,每年租金约16万元。合同签订后,令某对上下两层房屋进行了装修,安装了电梯、消防管道、吸顶空调等设施,超市主要经营服装、日常生活用品、儿童乐园等。2019年底新冠疫情爆发后,超市经营面临困难,生意每况愈下,至2021年10月停业,令某开始欠付租金。2022年4月,出租方某公司向法院起诉,主张解除租赁合同,并要求令某支付拖欠的租金20余万元。

  承办法官蔡波接手该案后,仔细研究案情。超市停业后存货较多,物品需要打包清点,工作量巨大,如果承租方令某不予配合,该案即使判决了,执行也是个老大难问题。蔡波第一时间联系了双方当事人。“受疫情影响,超市停业后,我还得如常缴纳租金,压力真的太大了。”令某向法官诉说了面临的现实困难。在与原告出租方某公司负责人的沟通中,也了解到了该案租赁合同未到期,超市停业后没交租金,公司也面临巨大的损失。考虑到这起案件事实清楚,具备调解基础,承办法官决定组织双方通过调解方式化解纠纷。

  调解过程中,令某对欠付租金事实无异议,同意解除租赁合同,但其主张自己在经营期间添置的设施投入较大,拆除不便,请求抵扣部分租金;另外其以疫情为由提出减免部分租金。但某公司表示,令某添置设施是其经营需要,其提出的抵扣租金的情况不符合租赁合同的约定,不同意进行抵扣,并称作为出租方,其损失也严重,不同意减免部分租金。如果双方继续僵持下去,对租赁双方来说都是一种损失。为促成承租方令某主动腾退,法官蔡波前后五次来到某超市,约见双方当事人,针对双方争议的焦点问题,蔡波耐心细致地对相关政策、法律知识进行说明,并建议双方本着互相理解、互相体谅、共担风险的积极态度协商解决纠纷,以避免造成不必要的诉累和负担。法官现场调解期间也曾吃闭门羹,曾受冷遇,但最终还是用诚意打动了双方。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出租方同意添置的设施抵扣部分租金,承租方令某同意自行清空超市货物和儿童乐园,其他未拆除的消防设施、电器设备等均维持现状的调解协议。

  6月5日,出租方某公司负责人查看房屋清空情况后,接受钥匙时出现开头一幕。该案成功调解,既使受疫情影响停业的超市得以止损,亦使房屋出租方尽快收回房屋,投入下一步的租赁经营,避免了更大的经济损失和资源浪费,推动了营商环境的优化。


责任编辑:罗一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