谎称能办理退休手续诈骗老年人 男子获刑十四年十个月
2022-06-01 10:32:03
 

  中国法院网讯(王希玉 吕志栋)一农民谎称自己有关系能给农村老年人办理退休手续,并以提拔干部、安排工作、帮办其他事项为名实施多起诈骗。近日,山东省冠县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宣判一起诈骗案,被告人王某某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5万元;责令被告人王某某退赔被害人相关款项。

  法院经审理查明,自2014年6月份开始,王某某谎称跟熟人在冠县合伙盖楼,以帮赵某某在冠县买房的名义,取得被害人赵某某信任,前后共骗取赵某某现金73.35万元。立案前,王某某先后退还赵某某2000元。

  自2016年3月开始,王某某谎称认识乡镇领导能够办事并取得被害人孙某某的信任,以帮助孙某某承包窑厂土地骗取35万元,以帮助孙某某转卖加油站骗取27.9万元,以帮助孙某某变更土地使用性质骗取4万元,以给孙某某等18名村民办理退休手续骗取37万元,以帮助孙某某儿子孙某甲任村支书骗取12万元,以帮助孙某乙提拔为派出所所长骗取4万元,前后骗取孙某某及相关村民钱财共计119.9万元。立案前,王某某先后退还孙某某及相关村民31.52万元。

  自2017年开始,王某某谎称跟县人事局局长有亲戚关系,找人事局局长可以给孩子安排工作,从而取得被害人赵某某的信任,以帮助赵某某儿子安排到县环保局上班的名义前后共骗取赵某某23万元,以帮助赵某某办理保险理赔骗取3万元。

  自2019年开始,王某某谎称跟派出所所长关系密切,找所长能够办事,取得被害人陈某某的信任。以安排陈某某女儿到派出所上班的名义,前后骗取陈某某现金21万元,以为派出所所长偿还银行贷款骗取3万元。立案前,王某某先后退还陈某某1200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公诉机关指控其犯罪事实清楚、罪名成立。鉴于被告人王某某没有犯罪前科,庭审能够如实供述部分犯罪事实,可从轻处罚。综合考虑被告人王某某的犯罪事实、犯罪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罗一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