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吧内寻衅滋事并殴打辅警 被告人获刑六个月
2022-05-26 15:35:57
 

  中国法院网讯(陈文 彭琴)近日,江西省芦溪县人民法院适用速裁程序审结了一起妨害公务案件,被告人李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2021年12月10日晚,被告人李某和朋友等人聚餐并饮酒后,又到当地一家酒吧玩耍。被告人李某一直在酒吧内串来串去,影响酒吧经营,于是酒吧安保人员对李某进行劝阻并希望其离开。但李某不愿离开,且辱骂安保人员并与安保人员发生推搡,抓伤安保人员手臂和脖子,酒吧工作人员见状便报警。接到报案后,民警带领辅警到达现场,在民警等人依法正要询问被告人李某时,李某拒不配合想强行离开,被辅警拖住手臂后,李某挥拳打了辅警五拳。后民辅警一起才将被告人制服并依法传唤到公安局执法办案中心。

  芦溪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以暴力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其行为已构成妨害公务罪。被告人李某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且自愿认罪认罚,可从轻处罚。被告人李某同意适用速裁程序,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罗一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