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翠屏法院公开审理一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
2022-05-05 09:58:30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刘琳 彭屏
4月29日,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法院三江新区人民法庭法官刘琳,在三江新区临港中央小区商业广场上,设立巡回法庭,公开开庭审理一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三江新区公安分局民警、白沙湾街道社区干部、人民调解员、网格员等50余人,旁听了庭审。
2019年8月,宜宾某食品公司与赵某签订两份《租赁合同》,约定赵某租赁该食品公司位于三江新区的两个商铺,用于开办艺术培训机构,租赁期限5年,并约定了租金和履约保证金的支付。
2021年12月,赵某提出提前终止合同,经食品公司同意后,赵某于2022年1月底腾退商铺,双方进行了结算。此后,双方就履约保证金的返还以及因疫情而停课期间是否应免除房屋租金,发生争议。宜宾某食品公司将赵某诉至翠屏区法院后,赵某提出反诉。受理案件后,经双方同意,法庭合并进行审理。考虑到该案贴近生产生活,在当地较为常见,承办法官决定将法庭搬到社区巡回审理。
当天上午,宜宾某食品公司、赵某均到场参加庭审。随着法槌敲响,庭审开始。经过法庭调查、辩论和原被告双方最后陈述,法官归纳了案件争议焦点。因双方分歧过大,经法官调解未果,法庭宣布休庭,择日宣判。
庭审结束后,法官结合审判案例,向原被告和旁听人员讲解了房屋转租、群租、合租以及在签订、履行不同类型合同时,应当注意的法律问题和风险,并提出了对策建议,引导大家学法守法用法。最后,法官还向部分人民调解员、网格员和社区居民赠送了民法典口袋书。
“听了今天的庭审,我感到自己的法律知识太欠缺了,以后要更加主动学法用法,更好更快为居民化解纠纷。”白沙湾街道构庄社区人民调解员赵洪艳说道。
责任编辑:王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