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饶法院和解一起征缴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行政争议
2022-04-28 10:11:17
 

  中国法院网讯(张玉英 王利利)4月26日,原告某置业公司向广饶法院递交申请,以其与被告某局已就争议事项达成和解协议为由撤回对该局的起诉,山东省广饶县人民法院裁定予以准许。至此,一起当事人自行协商半年未果的行政争议,在法院与和解中心的共同努力下得以实质化解。

  2021年9月2日,某局作出 (2021)第6号易地建设费缴纳决定书,认为某置业公司的集团大厦项目应建防空地下室面积为1761平方米,但实际未建设,决定征收易地建设费350余万元。

  某置业公司不服,遂提起行政诉讼,以涉案决定程序违法、收费标准不合理、适用法律错误为由,要求予以撤销。

  山东省广饶县人民法院于今年3月17日受案后,为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实质化解行政争议,征得双方同意后,将本案委托广饶县行政争议审前和解中心进行和解。当时正值疫情防控形势严峻特殊时期,被告代理本案的工作人员正在疫情防控点值班、原告代理人在外地,为了既做好疫情防控又妥善化解矛盾,承办法官与和解员一起在充分研判的基础上拟定了切实可行的和解方案,指导和解员通过电话、微信等线上方式反复进行沟通协调、释法明理,经过近20天的努力,双方终于达成和解协议:某公司于2022年12月30日前分两次缴清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协议达成后,原告遂向法院撤回起诉,既节省了司法资源,又实现了案结事了。


责任编辑:魏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