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聊城:服刑后难赔偿 做工作终执行
2022-04-21 09:34:39
 

  中国法院网讯(王希玉 孙青霞)寒已散,“锁”已开,用心执行解“心结”。4月15日上午,在山东省聊城市东昌府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接待室内,当事人周某某双手颤巍巍地清点了10万元的执行案款。至此,一场持续多年的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执行案件终告结束,缠绕在申请人心头多年的“心结”也得以解开。

  2015年,刚满20周岁的郑某无证驾驶小型轿车与路侧树木相撞,致乘车人周某、蒋某死亡,交警部门认定郑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后来,郑某被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四年零三个月。民事赔偿执行立案后,被执行人郑某在监服刑,无财产可供执行,致使案件终结本次执行程序。2019年5月,郑某出狱后便外出打工,很少回家,并且在打工期间也因服刑多年与社会脱节而找不到好的工作,常常入不敷出。该院执行人员多次给被执行人郑某打电话而郑某拒不接听,对其住所更是难以找寻。

  对此,执行干警并没有气馁,连续多年跟进,多次到被执行人郑某家中与其父母“谈心”,从人情事理角度悉心展开疏导和劝诫。面对执行干警多年的“纠缠不休”,再加上这些年受失信、限高影响以及微信、支付宝等不能正常使用所带来的不便,被执行人郑某于近日竟然接听了执行干警的电话,但表示没有能力支付申请人全部的赔偿数额。既然有主动赔偿的意愿,执行干警便趁热打铁,以被执行人还年轻急需找对象、不能给对方留下这么不好的条件等方面作为突破口,积极做被执行人工作,并组织双方沟通协商。

  经过这么多年,申请人也了解了被执行人郑某的家庭状况及个人现状。鉴于此,通过执行干警的耐心调解,申请人主动作出让步,双方以被执行人一次性向申请人支付10万元现金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事后,被执行人及时向其亲朋好友凑钱,并于今年4月15日向申请人支付了上述款项。于是,申请人申请法院执行完毕结案,这起执行案件最终划上了圆满句号,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群众利益无小事,一枝一叶总关情。该院执行局局长于敬斌表示,在执行工作中,全院执行干警积极践行司法为民宗旨,聚焦民生、主动作为,聚执行之力、添科技之翼、织惩戒之网,采取多手段、多途径敦促被执行人履行法律义务,努力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常跃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