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中院审结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
2022-04-02 10:34:38
 

  中国法院网讯(徐斌)“一审败诉后,我们本打算到处去信访,还好二审遇到了您,帮我们查清真相,拿回应得的赔偿款,真的太感谢您了!”原告杨某的丈夫黄某拉着承办法官的手激动地说。近日,江西省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评价。

  2019年12月,黄某的妻子杨某外出时被小车撞伤。经医生诊断,杨某身体多处损伤并住院治疗。因为肇事车辆只有交强险没有商业保险,所以杨某的损失还有一万多元没有获得保险理赔。可是理赔尚未得到最终解决,肇事司机陈某就突发疾病去世了。在陈某去世后,陈某的家属以陈某没有留下遗产为由拒绝赔偿。但杨某怀疑对方为了逃避责任故意转移、隐瞒财产。一气之下,杨某将陈某的继承人都告上了法院。

  一审时,原告杨某因证据不足败诉。宣判后,杨某丈夫黄某情绪激动表示不服,扬言要以非正当手段维权。二审法官在了解该案件后,第一时间安抚了黄某的情绪。在做了大量的调查工作、掌握了案件事实之后,一次又一次找陈某的家属沟通,晓之以情,动之以理。最终,陈某的家属从态度激烈到认可了陈某留有遗产的事实,主动找到二审承办法官,希望在承办法官的帮助和见证下,亲自把赔偿款付给了杨某。

  一场“干戈”在承办法官的耐心劝说调解下,化作“玉帛”,一份判决书,成为了构建社会和谐秩序的利器,成为了一剂让原、被告当事人“臣服”的良药和缓解矛盾纠纷的润滑剂。


责任编辑:罗一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