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乡安源区法院审结一起诈骗罪案件
2022-04-01 15:15:33
 

  中国法院网讯(陈小佳 黄若璇)近日,江西省萍乡市安源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诈骗罪案件。判决被告人曾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与前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五万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六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并退赔。

  被告人曾某曾系铁路局某运用车间的职工,因网络赌博欠下巨额债务。为偿还赌债,2019年曾某虚构承包工程、伪造的房产证等,骗取被害人邓某、龚某、欧阳某、孙某等人财物217万余元。至今其欠款仍未偿还。经查,被告人曾某因犯诈骗罪,于2021年5月19日被江西省泰和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五万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曾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钱财,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坦白,自愿认罪认罚,可以从轻处罚。该案系泰和县法院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发现的漏罪,应当对新发现的罪作出的判决结果,与前罪合并执行刑罚。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罗一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