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贵溪:抚养陪伴双缺失 依法发出教育令
2022-04-02 10:17:03
中国法院网讯(黄芳 甘兆扬)日前,江西省贵溪市人民法院采用线上视频远程调解的形式,妥善调处一起抚养费纠纷案,同时依法发出《家庭教育令》,督促案件当事人切实履行家庭教育主体责任,有效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取得良好法治效果。
男子陈某与女子李某原系夫妻,育有一子。2012年,陈某与李某协议离婚,约定儿子跟随李某生活,由陈某按月支付抚养费。由于离婚后陈某未按期支付抚养费,陈某的儿子对其提起诉讼。
因案件事关未成人权益保护,贵溪法院受理起诉后高度重视,“周淑琴工作室”第一时间展开调处,全国优秀共产党员周淑琴多次耐心听取双方意见和诉求。因被告陈某在外省务工,综合考虑疫情防控和减轻诉累等因素,经双方当事人同意后,周淑琴组织双方进行远程视频调解。在核实案情时周淑琴了解到,陈某对儿子的抚养、陪伴意识淡薄,不仅未按期足额履行支付抚养费的义务,对儿子的生理、心理状况和情感需求,亦未做到及时关注。
为最大限度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周淑琴在调处纠纷的基础上,对陈某怠于承担家庭教育主体责任的行为,进行批评教育,同时,从亲情维系和子女成长等角度,对陈某悉心劝导,引导其重视家庭教育责任。
根据本案实际情况,贵溪法院依法向陈某发出《家庭教育令》,“周淑琴工作室”随后通过邮寄的方式向陈某送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读本,进一步督促其加强对儿子的教育和陪伴,案件划上圆满句号。
责任编辑:罗一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