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四级法院审级职能定位改革是党中央部署的重要改革任务,对于更好构建公正高效权威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战略意义。作为扎根改革开放前沿沃土的山东省菏泽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必须提高政治站位,立足基层法院实际,紧扣目标任务,找准推进路径、工作方法和具体抓手,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钉钉子精神抓好改革任务落地落细,确保按时高质量完成改革任务。
一、紧扣改革精神,迅速有力统一认识
四级法院审级职能定位改革是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
开发区法院坚持早抓动员部署,确保改革精神入脑入心。党组切实把改革试点列为司法改革的重点攻坚任务,多次召开党组会,组织全院干警认真学习中央有关改革的精神,深入领会改革试点的重大政治属性,精准把握改革试点的价值目标追求,认真做好思想动员、调研摸底、方案制定等有关试点准备工作进行部署安排,积极向上级党委特别是全面深改委报告改革的准备部署工作情况,争取将改革试点纳入开发区全面深化改革的大盘子中考虑安排,争取党委政府支持,确保工作顺利推进。笔者认为,在工作中要加强案件动态管理,分析案件数量变化,及时掌握第一手资料,特别是要坚决摒弃“改革会加剧基层法院的人案矛盾”等错误认识,真正从心底理解和支持改革。这次改革注重“放下来”与“提上去”并重,并未要求“一沉到底”。事实上,从改革试点启动以来,开发区法院仅受理了新下放的“四类行政案件”4件,受理标的额在3000万元以上的民事案件4件,其中1亿元以上的1件。
二、紧抓重点任务,持续用力统筹推进
对于基层法院来说,这次改革中最重点的目标就是矛盾纠纷实质化解。笔者认为,要从实际出发,聚焦具体问题,探索创新工作举措,在以下三个重点环节上下更大功夫,确保实质化解纠纷,确保改革工作取得实效。
一是在查明案件事实上下更大功夫。案件事实是正确裁判实质化解纠纷的前提和基础。作为一审法官,办案中必须始终把庭审查明事实放在首位,更加注重查清案件事实,更加注重依职权调查取证,坚决避免机械适用证据规则。坚持用好用足在线诉讼规则,加强证据交换平台应用力度,完善举证质证机制。对金融、物业、房地产、道路交通等行业多发纠纷,统一类型化赔偿标准、证据规则,统一案件事实认定标准。
二是在持续深化诉源治理上下更大功夫。深化诉源治理是实质化解纠纷有效途径,也是实质化解纠纷效果的最终体现。首先要凝聚解纷合力,争取党委领导和支持,推动“万人成讼率”指标纳入辖区综治考核,强化诉讼与非诉讼实质性对接,积极推行诉前鉴定机制,建立健全诉前调解实际履行激励机制,优化司法确认程序,探索与有关部门建立诚信履行正向激励机制,促进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其次要继续深入推进院庭长办案,入额院领导带头办理重大疑难案件,对新增下沉的案件,由院庭长承办,在办案中加强业务指导,做到“审理一案、指导一片”。再者要推行判后答疑,与案件智能回访系统对接融合,强化法官对当事人的意见、疑惑解答责任,引导法官用群众听得懂、听进去的语言释法明理,促进案结事了、事心双解。
三是在打造繁简分流“新范本”上下更大功夫。首先,推进简单案件高效化解。总结提炼借鉴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先进法院经验,加强对当事人的引导,加大小额诉讼程序、督促程序的适用力度,全方位、全流程、全领域推进民事、行政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机制。其次,推进“分调裁审”机制改革。加大“分调裁审”工作业绩考评力度,缩短办案周期,提升办案质效,推动大量简案在诉讼前端得到高效、快捷、实质性化解。再者,推进复杂案件公正化解。用好专业法官和审委会会议机制,充分发挥审委会总结经验、研究疑难复杂案件职能,严把案件事实、证据认定和法律适用,健全类案检索、发改案件评查制度,统一裁判尺度,提高裁判文书说理水平,确保繁案审出质量,精出效果。
三、紧盯薄弱环节,精准发力补齐短板
完善四级法院审级职能定位改革是党中央交给我们的重大政治任务,必须牢固树立改革大局观,找准薄弱环节,细化落实相关举措,不折不扣地高标准完成任务。
一是补强组织领导,确保改革推进高标高位。院党组要成立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把改革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打造“一把手”工程,时刻掌握案件动态、改革推进情况、存在问题,加强内外协调,确保改革工作抓的实、抓的住、有成效。要做好政策解读释明,用好官方微信公众号、法院门户网站、诉讼服务中心大屏等,多维度向社会公众做好政策解读公告。要树立鲜明导向,完善考核机制。组织办案经验交流会,增加服判息诉、自动履行、信访考核权重,精准评估法官业绩,引导法官多做群众工作,做到定分止争、案结事了。
二是补强内外联动,完善类案机制衔接。要加强案件类型监管,深入推进知识产权、环境资源类案件“三合一”审判机制改革,统筹调配优化审判资源,全面推进类案专审制度,全力推开专业化审判,各审判团队各有侧重,做到类案专办。同时,探索全科法官培养新路径,结合贯彻落实干部交流制度的相关要求,培养审理各类案件的全科法官,为继续深化逐级遴选法官奠定良好基础。今年,开发区法院已交流员额法官9人。
三是补强风险防范,助力审判质效提升。积极出台细化“四类案件”监督管理规定,通过压实院庭长审判监督管理职责,防止权力寻租,滋生腐败。结合推进改革工作需要,我们开展了司法作风集中整治活动,制定下发《规范“四类案件”监督管理的若干规定(试行)》,切实加强“四类案件”监管。树立监管导向,将“四类案件”具体细化为4类38项,明确识别标准。健全监管模式,细化监管内容和方式,形成“以法官发现报告为主、院庭长监管为辅、第三方为补充”的三阶识别模式。强化监管实效,依法推动全过程监督、组织化行权。
开发区法院将坚决贯彻落实上级法院关于开展审级职能定位改革的部署要求,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制度建设,完善考核机制,努力让司法更加亲民、更加便民、更加惠民,推动改革走深走实,让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
(作者系山东省菏泽市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