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讯(付建国)为增强青少年法治意识和安全保护意识, 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近日,黑龙江省大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法官和助理一同4人,前往林甸县鹤鸣湖镇,以“与法‘童行’、健康成长”为主题,为胜利和庆丰两所小学分校的师生,开展“开学法治第一课”法治教育活动。
刑事法官于涛立足校园实际,围绕校园欺凌和预防性侵两大主题,以多媒体课件形式,结合具体案例,用浅显易懂的语言向师生们讲解了什么是校园暴力、未成年人性侵及特点,行为人所要承担的法律后果,并重点解析如何识别、面对校园暴力应采取的措施及如何预防侵害。
课堂上,于法官向同学们发出告诫,要养成正确的价值观念,自觉抵制各种不良风气的侵袭,远离校园暴力和不良思想;要认真遵守法律和校纪校规,提升辨别是非与安全防范能力,强化风险防范意识;要学会用法律武器维护权益,做一名学法、懂法、守法的好学生。
最后,为帮助教师提升警惕性,及时发现和制止侵害行为,于法官还向教师们讲解了男孩子不会遭受性侵、性侵孩子大多是陌生人等“六个误区”,及性格突然发生变化、突然出现恐惧感等可能遭受侵害的“九个信号”。
活动中,还向在座的学生发放了《未成年保护法》《家庭教育促进法》等法律类书籍,高新区法院制发的《家庭教育责任告知书》,及最高法院发布的典型案例宣传手册,并采取提问和互动等方式,调动学生参与到课堂的积极性,让学生对校园暴力、性侵害有了更加直观的了解。现场气氛非常活跃,有力增强了学生“反对暴力、预防性侵”的勇气和决心!
活动结束后,师生们纷纷表示,“开学法治第一课”,形式新颖,尤其以案警示,教育深刻,极大增强了他们预防校园暴力和性侵害的法治观念和自我保护意识,学会了自我保护技巧。希望今后高新法院多开展这样的普法进校园活动,给他们带来更多的“法治大餐”,呵护他们能够健康成长。
未成年人是家庭的核心,也是祖国的未来,依法保障未成年人的权益,是法院义不容辞的责任。据悉,作为大庆市唯一审理未成年人犯罪的一审法院,多年来,大庆高新区人民法院高度重视未成年人权益司法保护工作,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全面贯彻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家庭教育促进法等法律法规,将特殊、优先保护和双向、综合保护的政策精神,贯彻到具体审判工作中,并不断健全未成年犯罪的预防与帮教工作,打造出未成年人犯判后帮教网络新型模式等品牌。由于成效显著,未成年审判工作获团中央肯定,帮教网络平台建设入选最高人民法院举办的“改革开放中的人民法院”专题展。
下一步,大庆高新区人民法院将以开展“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为载体,持续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积极探索创新未成年人全面司法保护新模式,充分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并以“八五”普法为依,深入校园开展常态化法治教育,强化未成年人普法宣传教育,强化法治教育和思想引导,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深入开展,以法治力量护航青少年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