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讯(付建国)“真没想到,你们高新区法院7天就给我们两个公司执行回来1500多万元!我们近百名民工工资终于有了着落,终于可以给他们发钱,让他们安心回家过大年了!执行效率就是一个字,高!我代表公司和民工们,向你们表示感谢,谢谢你们!”2022年1月28日上午,两起案件的申请执行人,即大庆一经贸公司和物资公司共同委托的代理人陈律师,来到黑龙江大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将印有“规范高效办实事,热情贴心为企业”“法院为民服务好,执行办案效率高”的两面锦旗送到执行法官李松原手中,并这样感激道。
购买建材耍赖遭起诉
这两起案件的被执行人,均是大庆一建筑公司(以下简称建筑公司)。
2020年9月,该建筑公司在承建大庆辖区一县的项目时,以赊账的方式分别向申请执行人经贸公司和物资公司购买了钢支撑等建筑材料。经核算,该建筑公司尚欠经贸公司、物资公司货款分别为1121.4万元和339.54万元。核对后,各方签字盖章确认。
后经多次索要,该建筑公司拒不付款。二公司分别诉到法院,要求对方给付货款,并支付占有期间的利息。
在诉讼中,经法院组织调解,双方达成协议,约定由该建筑公司于2021年12月31日前一次性给付所拖欠的全部货款;如违约,则以未付货款为基数按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二倍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止的利息。
诉前保全控财产显神威
立案时,立案工作人员向申请人讲解了高新法院推行财产案件保全告知机制、保全保险机制的内容及诉前财产保全知识,告知诉前保全对于胜诉权兑现的重要性。
经过立案工作人员释明后,二公司便决定申请诉前保全,当即到保险公司申请财产保全保险,并于当日下午向法院提供保单保函,向法院申请诉前保全,请求对该建筑公司在投资开发公司尚有到期未付的工程款予以冻结,冻结金额,包括利息在内,共计1512.23万元。
经审查后,法院依法作出诉前财产保全裁定,对建筑公司在投资开发公司的未付工程款1512.23万元予以冻结。
保全作出后,执保团队第一时间赶往投资开发公司,下达协助执行通知书,成功保全两笔债权,有效防止财产被转移,有力保障了胜诉权的兑现。
拒执裁判强执行加利息
很快,民事调解书履行期限届满,但对方却稳坐泰山,仍拒不履行民事调解书。
2022年1月21日,二公司共同委托的律师来到高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立案当日,立案工作人员第一时间采取随机分案,第一时间将案件卷宗移送至承办法官手中。
这两起案件,均由法官李松原负责执行。接到卷宗后,李法官仔细查阅卷宗,并快速与协助义务人投资开发公司取得联系,讲解协助义务的责任,了解债权到期与否的情况。
当知悉被保全的债权已到期,支付条件成就时,李法官快速制作通知书。
24日,星期一的早上,李法官带领执行团队赶往协助义务人处,送达法律文书,并通知其向法院支付保全标的额1512.23万元。
协助义务人明确表示不提异议,并积极配合执行。接到通知书第三天,包括利息在内,共计1512.23万元工程款就全部进入法院账户。
第一时间发放案款,过好年
据了解,经贸公司和物资公司,有民工共计近百人,由于这笔货款拖延给付,导致二公司经营出现了一定的困难,甚至无力为民工发放工资。
知悉上述消息后,为让民工安心过年,高新法院强化案款发放工作,第一时间审批,并采取线下确认+线上发放相结合的方式,按照规定程序依法发放案件执行款。
27日下午,两笔执行案款分别发到经贸公司和物资公司的账户上。至此两起案件执行完毕,从执行立案到案件执行完毕仅用了7天时间,就切实地让申请执行人见到“真金白银”,实现了债权。
“这在以前,这么快的办事效率根本不敢想象!”知悉上千万的钱款进入二公司的账户后,作为二公司申请执行人的代理人陈律师,发出这样的感慨,并于次日来到高新法院送锦旗表感谢,故出现了开头温馨的那一幕。
据悉,为持续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高新区法院高度重视案件执行工作,全力用真金白银兑现老百姓的胜诉权,尤其年关将至,为让胜诉当事人过一个有温度和“获得感”的春节,重点瞄准涉民生案件,充分抓住部分被执行人回家过年、年底结算有履行能力的“黄金时机”,不断强化保全措施,推行财产案件保全提示机制,并强力采用多种途径查找被执行人、查控被执行人财产,对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被执行人依法采取冻结、查封、扣押、司法拘留、曝光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措施和手段,对拒不执行判决、抗拒执行、规避执行的被执行人依法给予最严厉打击,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优化营商环境,切实保障涉民生等案件胜诉者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