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政协委员徐自强:
让更多力量参与矛盾纠纷化解
2022-03-09 09:11:01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白龙飞
 

  “公职律师在全面依法治国进程中肩负着参与制度建设、参与决策论证、处理法律事务、化解矛盾纠纷等重要职责和使命。”近日,全国政协委员、湖南省郴州市第一人民医院急诊科主任徐自强接受记者采访时说。

  徐自强指出,目前公职律师队伍管理建设、相关保障和激励机制等方面存在不够健全的问题,建议从立法层面进行完善,制定公职律师法。

  徐自强表示,一要明确权利义务,公职律师应侧重于具体法律事务的处理。二要建立考核评价体系,由司法行政部门、律师协会和所在单位进行综合考核评价。三要不断壮大队伍,充分考量公职律师的科学配比和数量保障。

  此外,徐自强建议,人民法院应积极协调更多社会力量参与纠纷化解,通过诉调对接机制,将大量案件通过诉讼外解纷机制予以分流化解,从源头上减少矛盾纠纷。

责任编辑:于子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