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表”哥制造假象骗人钱款获刑三年
2022-02-25 15:16:08
中国法院网讯(刘万春)近日,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诈骗案,判处被告人施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法院审理查明,2021年4月,被告人施某在微信朋友圈转发一款某世界名牌手表照片,被害人周某通过微信询问该款手表价格,双方谈好价钱为11.3万元后,周某前后分多笔共转账11.3万元至被告人施某账户上。被告人施某收到钱后用于银行债务还款3万余元,剩余钱款用于网络赌博,全部输光。在此期间,被告人施某以各种理由答复周某会发出手表,但一直没有发出手表给周某。
一直拖到2021年8月份串通同事“晓晓”(真实身份不详)冒充一卖表的表主“红居栋”,让“晓晓”告诉周某已经收到另一款世界高端名表的1万多元定金,施某又通过P图的方式,将多张转账给“红居栋”的银行转账截图发给周某,并转发该款高端名表已在自己手上的视频,给周某观看,营造出施某已经将这款手表钱款转给表主“红居栋”,手表已经在手上的假象,重新获得了周某的信任,周某再次被骗,再次转账4万元到施某微信。被告人施某共诈骗被害人周某15.3万元。
案发后,被告人施某赔偿了被害人15.3万元并取得了谅解。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施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钱款15.3万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鉴于被告人施某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愿意接受处罚,案发后其亲属已代其退还被害人经济损失,得到了被害人的谅解,对其可以从轻处罚。据此,一审法院遂依法作出了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王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