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充公安局领导司机骗取他人钱财获刑半年
2022-02-21 15:32:06
 

  中国法院网讯(刘万春)近日,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诈骗案,判处被告人吴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吴某系宜春市某汽车租赁有限公司的司机,主要负责为宜春市某政府部门开车。

  被害人彭某与杨某经营一汽车美容车行,被告人吴某在该车行洗车时双方相识。在聊天过程中,被告人吴某自称其系公安局某某领导的司机。

  2021年9月,因被害人彭某姐姐的孩子出车祸获得的赔偿款不多,被害人彭某等人便想找吴某帮忙提高赔偿款,被告人吴某应允。之后,被告人吴某以该事需要找领导疏通、请领导吃饭等为由,诈骗被害人彭某钱款6500元、和天下香烟6条。

  被告人吴某收到上述钱款和物品后,用于自己使用。

  在被害人彭某多次催促事件办理后,被告人吴某虚构各种理由推脱。

  案发后,被告人吴某赔偿了被害人彭某的全部损失,获得了被害人的谅解。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吴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公诉机关的指控成立。被告人吴某多次诈骗他人,酌情从重处罚。鉴于被告人吴某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自愿认罪认罚,且已全部退赃,取得被害人谅解,对其可以从轻处罚。据此,一审法院遂依法作出了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王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