菜场门口持刀威胁民警 鲁莽男子被判拘役四个月
2022-02-22 15:39:04
中国法院网讯(丁嘉蓉 李娟)近日,湖南省临湘市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妨害公务案,被告人闾某被判处拘役四个月。
经法院审理查明,2021年11月25日8时许,闾某将其三轮摩托车违规停放在临湘某菜市场出口附近的主干道路边贩卖水果。9时30分许,正在执勤的民警李某上前要求其将三轮车开走,以免阻碍交通,在多次劝说下,其都拒绝开走,李某遂准备强制将三轮车开走。闾某见状,从三轮车仪表台上拿出一把平时使用的水果刀,持刀威胁李某并放下狠话:“你今天要是开走我的车,我就捅死你” 。鉴于此,李某随即退开与闾某对峙,其见李某退后便将水果刀收到口袋内。之后,李某联系附近城管、派出所民警支援,派出所民警到场后成功将闾某带离现场。
法院认为,被告人闾某以持刀威胁的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其行为已构成妨害公务罪。闾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坦白,且认罪认罚,依法可以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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