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调解+执行和解”解开三方“死结”
2022-02-09 10:00:27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张娅 张雅芝
 

  一边是花钱买的房子却被查封了的业主,一边是辛辛苦苦把房子建好却拿不到工程款的施工方,一边要房,一边要钱,矛头都指向开发商。

  面对这样一起错综复杂的系列案件,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二庭创新工作思路,探索“诉讼调解+执行和解”联动模式,解开缠绕在购房者、施工方、开发商之间的“死扣”,实现案件办理“最优解”,三方当事人都表示感谢。

  在西安一城中村改造项目中,开发商企业因资金链断裂,项目停工,导致其与施工方产生了工程款纠纷,经西安仲裁委员会仲裁裁决后,施工方向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西安中院在执行过程中发现该城中村改造项目开发商虽与购房者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且收取了大量购房者全部购房款或首付款,但有部分楼盘房屋所有权依然归开发商所有,于是依法查封了开发商名下该项目的数百套房屋。

  后在几次司法拍卖处置中,均以流拍告终,施工方通过司法拍卖实现债权十分困难。另外因房屋的查封,其中12名购房者深感生存权利益受到侵犯,遂向西安中院提起了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请求不得执行其购买的案涉房屋并解除查封。在12名购房者诉求得到一审法院支持后,眼看债权更加难以实现的施工方,向陕西高院提起了上诉。

  案件受理后,为全面掌握案涉房屋现状,抓住案件矛盾症结,陕西高院执行局执行二庭承办法官多次前往案涉房屋现场勘察,并走访各相关职能部门。经调查,案涉房屋楼盘面临着双重困境,一方面开发商因资金链断裂,欠交部分土地出让金等费用,无法办理房屋预售许可证来正常销售房屋,并导致已销售房屋无法办理银行按揭,难以收回已售房屋尾款;另一方面因涉及工程款纠纷引起的执行案件导致大量房屋被多个法院查封。一边是12名购房者执行异议之诉的合法权益,一边是施工方难以实现的债权利益,所有“症结”都指向了难以为继的开发商企业。

  “绝不能让胜诉权益成为无法兑现的‘白条’,必须要解开缠绕在三方当事人之间的‘死扣’。”承办法官魏西霞说道。

  于是,基于执行异议之诉是执行实施案件的衍生案件这一特点,陕西高院执行局执行二庭决定将执行异议之诉案件和执行案件通盘考量,并与西安中院执行合议庭达成共识,充分发挥上下级法院之间工作沟通、协调机制,探索出“诉讼调解+执行和解”联动模式。从购房者的生存权利益,施工方的债权利益,以及开发商能否盘活资金入手,成功促成了购房者、施工方、开发商三方的调解协议。

  协商由购房者撤回执行异议之诉的一审起诉,然后由购房者依据目前城改房的标准价向开发商补足一定房款差价,此款项列为执行款项,以此实现施工方的债权利益。再由开发商即被执行人向西安中院申请启动自行变卖程序,将案涉房屋以协商价变卖给原购房者形成执行和解,并申请西安中院出具变卖裁定文书。最终使购房者获得实实在在的房屋权益,使施工方的工程款债权得以实现。

  12件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的圆满解决,解开了套在购房者、施工方、开发商之间的“死结”,既维护了购房者的生存权利益,又保障了施工方的工程款债权得以实现,也为开发商企业盘活资金,并为其他同类案件的处理探索出一条快速解决案外人异议之诉、一并解决执行实施案件的新路子,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责任编辑:任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