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案款管理 提升支付效率
成都锦江区法院启用银行电子存单支付案款
2022-01-30 08:46:00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王鑫 毕惠芳 冷一冬
 

  近日,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人民法院一起执行案件的申请执行人,使用身份证就近在工商银行的营业点人工领取了电子存单中法院支付的156万余元案款,该院也是四川全省法院中首个成功启用银行电子存单支付执行案款的法院。

  据了解,锦江区法院为深入推进智慧法院建设,坚决贯彻落实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查控财务集中清理发放相关部署要求,与当地中国工商银行某支行合作,创新构建执行案款电子存单支付新模式。案件执行中,锦江区法院首先是在征得当事人的同意后,按照法院和银行的合作协议约定,将当事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应支付案款数额等信息交给银行,开具银行电子存单,如遇涉案人数众多的案件,则批量开立电子存单,汇入一笔,发放一批,并借助工商银行95588平台向案款兑付范围内的当事人发送案款发放提示短信,从而极大地简化了以往“点对点”向当事人通知核实相关信息的机械式退费、支付程序,既减轻承办法官的负担,又简化了案款支付流程,提升了支付效率,并有效避免案款积压。

  目前,锦江区法院执行案件中的申请执行人可凭身份证在全国任一工商银行网点就近办理领款手续领取案款,同时,银行从法院支付案款起,就按照三个月定期计息,既有效解决了以往当事人必须前往法院填写银行结算账户确认书,耗时长久、支款分散的堵点痛点,又保障了当事人资金收益,真正实现案款领取零跑腿。此外,在上述电子存单支付中,因可借助银行与公安机关的信息交互优势,法院可利用银行的第三方身份对领款当事人迅速完成身份识别工作,且案款支付全过程处于第三方的跟踪监督之下,案款支取有迹可循、有证可查,避免出现他人冒领、当事人账户信息填写错误等问题,使法院案款管理更加规范有序安全。

责任编辑:常跃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