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中院与银保监分局联合设立金融“共享法庭”
让金融消费者共享智慧法院便利
2022-01-19 09:12:04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余建华 汤婧婧
“现在请签署调解协议书。”近日,一起金融借款纠纷案件通过金融“共享法庭”现场调解,身处温州、宁波两地的借款人林先生及其妻子通过“共享法庭”,足不出户畅享了诉前调解服务。
当事人林先生因资金周转困难,无法归还银行贷款,但林先生有还款意愿,希望能够分期偿还。为了妥善化解矛盾纠纷,得知当事人和银行都有调解意愿后,温州市银保调委组织双方开展了诉前调解,在了解到林先生的妻子身处宁波,无法到场参与调解,调解员指导林先生及其妻子通过“共享法庭”的ODR系统进行调解,于是就有了开头这一幕。
当天,调解员通过金融“共享法庭”与当事人现场连线,对双方的诉求进行解释和调解,不到半小时,银行和林先生就友好达成了最终调解方案,为当事人省去大量时间,减少了奔波诉累。“真高效,不用两地来回跑,真没想到这么顺利。”林先生说道。
温州首家市级金融“共享法庭”由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温州银保监分局共同设立,地点位于滨江CBD的温州银行温银大厦。依托现代科学技术手段与银行硬件设施,金融“共享法庭”以“一网线、一屏幕、一终端”为标准配置,集成浙江解纷码、移动微法院、庭审直播网、裁判文书公开网等软件模块,使广大市民在“家门口”便能享受调解指导、诉讼咨询、网上立案、在线庭审、跨域开庭、巡回审判、普法宣传等多元司法服务,真正实现金融矛盾纠纷处理“最多跑一次”,让人民群众充分共享数字化改革成果。
据悉,温州中院、温州银保监分局联合出台了《关于推进金融“共享法庭”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目前已在全市19家金融机构61个网点设立金融“共享法庭”,并将在温州全市范围内推广设立,实现“共享法庭”在银行业保险业人民调解组织的全覆盖。
责任编辑:魏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