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人民法院十大案件
仇子明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案
2022-01-06 09:35:28 | 来源:人民法院报
 

  2021年2月19日,在卫国戍边官兵誓死捍卫国土的英雄事迹被报道后,仇子明为获得更多关注,使用其新浪微博账户“辣笔小球”,先后发布2条微博,歪曲卫国戍边官兵的英雄事迹,诋毁贬损卫国戍边官兵的英雄精神,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上述微博在网络上迅速扩散,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南京市建邺区法院审理认定,被告人仇子明犯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责令其通过国内主要门户网站及全国性媒体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

  祁建建点评:

  随着2018年英雄烈士保护法的出台和施行,社会对英烈名誉、荣誉进一步加大保护力度的呼声越来越高。为此,我国刑法修正案(十一)新增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罪罪名,将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的行为入刑,对于维护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维护民族情感,维护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具有重大意义。

  本案通过适用刑法规定的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罪名,对不法行为人仇子明定罪量刑,予以刑事处罚,以惩罚促保护,以对行为人追究刑事责任的方式加大对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的保护力度,向全社会传递了对类似行为绝不姑息、对英烈名誉荣誉坚决保护的明确信息,对无视或者不尊重英雄先烈的潜在不法人员予以震慑,符合立法目的,获得了全社会的广泛赞许,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本案是不法人员利用网络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案件,在互联网上发表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的言论具有传播迅速、影响力大等特点,甚至比线下言论的危害性更大、后果更恶劣。但本案的及时立案侦查和定罪量刑表明,网络不是法外之地, 公民在网络空间和社交媒体的上的言行受到法律约束,在网上发表言论应以法律边界为限,尊重先烈、遵纪守法,否则会受到法律的严肃惩处。

  本案体现了人民法院弘扬英雄烈士精神、保护英雄烈士合法权益的坚定立场,有助于推动全社会学习英烈革命气节,维护英烈荣誉名誉,营造学英烈、崇英烈、敬英烈的良好社会氛围。



责任编辑:王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