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法官冒雨执结一起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
执行法官为困难申请执行人送去执行救助金。
近年来,四川省苍溪县人民法院立足实际,在持续推动“切实解决执行难”工作中,始终坚持问题导向,注重小处着眼、细处入手,精准施策,推动执行工作始终保持良性发展,有力维护了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司法权威。
小标的撬动大执行
“我与申请执行人都达成了和解协议,你们凭什么不同意?”2021年10月24日上午,在四川省苍溪县人民法院执行局,被执行人李明面对执行法官,满腹牢骚。
李明是一个小包工头。三年前,张强受雇于李明,在建房过程中摔伤。该案在法官主持下达成调解协议,李明同意在当年年底一次性支付赔偿款6万元。然而,李明并未按协议履行。执行中,李明再次说服张强与其达成和解协议,但支付2万元后再未履行。
2021年10月初,张强申请恢复执行。执行法官几经辗转才找到李明。李明再次故技重施,在忠厚老实的张强面前装可怜,意图再次达成和解协议。
执行法官明确表示,鉴于李明先前的不诚信行为,已经失去了和解的基础,责令其立即履行,否则将采取拘留措施。
看到执行法官态度强硬,李明当即通知家人筹集资金履行了判决义务。
苍溪属典型的山区农业县,欠发达的经济基础决定了执行案件的标的金额普遍较小。据统计,该院近三年受理案件标的金额在10万元以下的占比近40%。抓好这类案件的执行,对提升执行效率、提高群众满意度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鉴此,该院制订《小标的金额案件执行办法(试行)》,将标的额10万元以下的案件确定为小标的案件,对此类案件有更严格的结案审批程序,同时规定原则上不得和解。
该院执行局局长张素华解释说,以前此类案件按传统方式执行,同样产生了许多分期或延期履行的执行和解协议,如被执行人不按协议履行,又会申请恢复执行,既增加了法院的工作量,又让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能及时实现。“注重小标的,不是放弃大标的,是要以小标的案件为切入口,在社会上产生强大的执行威慑力,进而提升整体执行强度和执行效果。”
据统计,截至2021年10月底,该院受理各类执行案件2830件,执结2420件,实际执行1685件,到位标的金额2.1亿元,到位率35.6%,其中纳入小标的案件的有971件,到位率52.6%,恢复执行案件同比减少11.3%。
小创举凝聚大合力
2021年新年伊始,当事人发现,苍溪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有了一些新变化,增设了财产保全窗口,与此同时,某保险公司同步入驻该中心。这是该院实施“立审执保一体联动”的又一务实执行举措。
当事人立案时,就告知当事人有关财产保全相关规定,引导当事人积极申请财产保全。为避免提交担保财产给当事人带来的不便,该院与当地保险机构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常年入驻法院并为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办理相关保险手续。
该院副院长刘大军介绍,近两年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查控的财产较前几年大幅下降,这说明当事人对人民法院的执行方法和手段更了解,规避执行方式也在不断演变。许多人一旦产生诉讼就将自己名下的银行存款等财产转移,这就要求法院的执行方式需要做出相应调整。
“立案时对被告名下财产采取保全措施,不但有助于后期的执行兑现,同时有利于送达和案件调解。”该院立案庭庭长罗德忠直言不讳:“一些当事人,去家里找不到人,打电话也不接,与法官躲猫猫,一看名下的银行卡、微信支付功能冻结了,就主动与法院联系了。”
加大财产保全力度,只是该院“立审执保一体联动”的一部分,为给执行创设良好基础,该院就裁判方式的可执行性、法律文书的精准性等作出专门规定,避免因立案、审判环节工作不当给执行造成阻碍。
据统计,2021年以来,该院累计采取财产保全措施332件,保全财产金额近8000万元,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案件的直接送达率达76%,调解率达67.4%,兑现率达74.3%,均远远高于未采取保全措施的案件。
刘大军表示,下一步还将持续加大财产保全相关法律制度的宣传力度,扩大财产保全覆盖面,并以此为牵引推动法院各部门、审判各环节形成支持执行的强大合力。
小网格推动大联动
近日,一起涉及45位农民工的追索劳务费执行案件摆在了该院执行法官李光耀的案头。
五年前,被执行人李军流转了当地200余亩土地用于种植,其间雇佣当地村民在其种植基地干活。不料好景不长,由于投资额远高于当初预算,在经营不到两年后,资金链断裂,下欠村民的8万余元劳务费一直没有兑现。然而,李军早已是法院的常客,此前以其作为被执行人的债务金额已近2000万元,名下无任何可供执行财产。
翻阅卷宗了解基本案情后,李光耀通过全县网格化服务管理系统,向当地网格员,即村支部书记发出协助执行指令,要求收集45位农民工的家庭情况,并通知他们按时到村委会参加见面协调会。
协调会当天,45位村民悉数到场。通过网格员提供的情况,45位村民中有低保和贫困户25户,家中有重病的16户。鉴于被执行人确已无履行能力,李光耀将此案情况反馈给当地党委、政府。党委、政府迅速启动联动执行机制,组织辖区民政、农业、林业等机构负责人召开协调会,商讨解决办法。最终,该案通过一起做工作让部分当事人让一部分,政府通过多种方式补贴救助一部分,法院救助一部分,共同促使该系列案件得到圆满化解。
“如果没有网格员协助,我们要把45位村民召集起来开个协调会都很难,因为我们不认识人、不知道他们住哪里。”该案执结后,李光耀十分感慨。
将法院执行工作纳入全县网格化服务管理,是该院推动构建党委领导下的联动执行机制的一项重要举措。按县委出台的网格员管理要求,网格员协助法院执行的职责主要是了解被执行人财产及家庭经济、去向基本情况、现场调解做好当事人工作、送达法律文书等;法院协助执行指令发出后,网格员应当立即开展工作并及时回复;协助执行工作情况纳入网格员业绩考核,与待遇补贴挂钩。
据介绍,该县共计有820名网格员,利用他们深入基层群众、熟悉社情民意的优势,协助做好执行工作,产生了良好的执行效果。2021年以来,该院累计向网格员发出协助执行指令327次,协助促成167案达成和解协议或履行义务。
小救助突显大温暖
2021年9月27日,在苍溪县城某小区,当执行法官又一次将5000元救助金递到罗勇手中时,坐在轮椅上的他热泪盈眶:“没有你们,我真不知道能不能活到今天。”
几年前,而立之年的罗勇在一起交通事故中受伤,双腿截肢,妻子随后离他而去。更无奈的是,经人民法院多方执行,在说服被执行人变卖了唯一生活住房后,再无履行能力。
申请执行人困难,被执行人又无履行能力,面对诸如罗勇这样的困难当事人,该院积极向县委汇报,争取成立了执行救助基金。此后,该基金从10万元逐步增加到35万元,并纳入财政预算。
对于执行救助不能根本解决生活困难问题的特困当事人,该院还积极争取在党委领导下,建立起了与民政、残联、医保等部门紧密衔接的联动救助机制。通过“三个一点”,即被执行人兑现一点、人民法院救助一点、社会组织帮扶一点,多方发力保障困难申请执行人能够顺利渡过难关。
罗勇案件中,对被执行人已穷尽了执行措施,对于后续费用,人民法院每年分两次救助,每次5000元。同时人民法院通过与政府、民政、残联等部门衔接,将其纳入城镇低保对象,为其提供廉租房,让其居住有房,生活无忧。
该院执行庭庭长胡勇坦言,救助资金虽不多,但让困难申请执行人深切感受到了党的政策的温暖和法律的温度,增进了法院与群众的情感,增强了人民群众对司法的满意度。
涉执信访是人民群众满意度的晴雨表,据了解,该院已连续十年无到省进京信访案件,2021年以来,该院涉执信访案件仅7件,且均得到妥善及时化解,无一重复信访。
“以真金白银兑现裁判权益,更能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该院院长肖红表示,“执行工作必须紧跟时代因势而变,从细微处入手,突出制度机制的针对性、操作性和实效性,补漏强弱,靶向施策,才能在‘切实解决执行难’的道路上坚实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