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平上的人生
记苍溪法院刑庭庭长张素华的先进事迹
2004-02-05 11:19:44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何伟
张素华,女,现任四川省苍溪县人民法院刑庭庭长。参加工作十八年来,她多次荣获省、市、县先进工者,最近又被中共苍溪县委、县人民政府评为“十佳卫士”。
一
自1985年到法院工作,张素华在基层法庭一干就是17个春秋。从迈进神圣的法律殿堂的那一天起,她就发誓要做一名公正、无私、无畏,让党放心,让人民称颂的优秀人民法官。
张素华深深地懂得,要做一名合格的人民法官必须具备深厚的法学底蕴。为此,她不断地学习,力争使自己早日成为一名优秀法官。多年来,她坚持白天办案,晚上和节假日看书学习,先后取得了法律专业专科和本科文凭。2000年顺利从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研究生班毕业。对法学知识的系统学习,为张素华顺利完成各项审判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1998年初,张素华同志任陵江法庭副庭长,在接受任命书时她向组织庄严承诺:与法庭的各位战友团结一道,不辱使命!为了这一誓言,她克服了丈夫在偏远的基层派出所工作,家中有年幼的孩子,县城人际关系复杂,办公条件简陋,庭里人手紧缺等重重困难。从提高执法水平抓起,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强化审判方式改革,同时确保案件质量,做到快收、快审、快结,推行周末法庭、假日法庭,方便当事人诉讼。她主动争取党委、政府支持、社会各界配合,多方争取资金改善办公条件。工作中她主动办理疑难案件,发挥女同志耐心、细致、周全的优势重视调解,所办的案件中无一因处理不当或不及时导致矛盾激化,也没有因判决不公或贪赃枉法引起当事人纠缠和上访,当事人自动履行生效裁决的占审结案件的90%。上诉案件中没有改判、发回重审的情况。陵江法庭四年时间内共审结各类案件2310件,收结案件均居法院当年之首,张素华在陵江法庭负责的四年时间里,陵江法庭荣获集体三等功,进入全省百佳法庭、全省六好法庭行列,并被市县评为“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
二
2002年,张素华被组织上任命为刑事审判庭庭长。刑事审判涉及社会稳定、经济发展、罪与非罪,公民的人身自由,张素华感到肩上的担子更重了。
刑事审判对张素华来说是一个全新的领域。但张素华没有被困难吓倒,她又一头扎进刑事审判领域,深入钻研刑事审判业务,使自己很快进入了角色。
在刑事审判工作中,张素华同志带领全庭同志继续贯彻“严打”的方针和政策,创造性地推行了“三当日”、“三统一”、“三集中”的工作方法:案子起诉到法院后当日立案、当日确定开庭时间、当日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庭长统一确定案件的承办法官、专人统一送达起诉状副本、统一确定开庭和宣判时间;集中思想和时间、集中人力和物力、集中审理和宣判。
张素华没有因为“严打”案件多,任务重而对案件质量有丝毫的松懈,防止片面追求“严打”的数量,而忽视案件质量。她始终坚持庭前仔细阅卷,审查证据,制作阅卷笔录,对重大、疑难案件审后进行认真研究,对疑点或当事人提出异议的证据进行认真审查,对案件事实不清的地方进行走访和调查,进到水落石出为止。2003年以来,刑庭审结的“严打”案件仅7件上诉,二审均维持了原判,无一改判、发回重审,真正把每一案件都办成了经得起检验的“铁案”。
张素华在带领全庭同志充分利用刑事审判职能,在严惩刑事、经济犯罪的同时,注重对被害人民事赔偿兑现工作。个别案件被告人及其亲属愿代为赔偿的,及时组织进行调解,达到平诉止争。到目前为止刑庭受理自诉、公诉各类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15件,审结11件,当庭调解兑现9件,金额达11.5万元。
2003年,苍溪法院被四川省、广元市评为“严打整治斗争” 先进集体。刑庭被省高院评为严打先进集体,刑庭两名法官被评为 省市“严打整治斗争”先进个人。
三
作为法官,张素华是刚强的,作为女性,张素华却又是温柔的,正是这刚与柔的结合,才把张素华的人生演绎得更加完美。
近年来,未成年人犯罪有日渐增多的趋势,面对法庭上一张张稚气未脱的面容,羞惭、胆怯的目光,作为法官,作为母亲,张素华深感心酸。她主动承担起少年刑事审判工作这一重任,先后亲自承办了多起少年刑事犯罪案件;并与学校、家庭联系,制订出切着可行的的帮助方案,让犯罪少年重返校园,使他们在受灵魂净化同时,接受文化知识的教育。张素华与刑庭的同志一起到陵多所学校上法制课,用身边发生的活生生的案例,让青少年知道什么是犯罪,动情地告诫他们不要因迷恋上网、崇拜武侠、厌学、盲目讲哥们义气、交友不慎而走上犯罪道路。刑庭还设立了青少年法律咨询帮助热线电话,有困难需帮助的,她有问必答,有难必帮,到目前已有三名未成年罪犯重返校园,有40余名青少年通过刑庭法律咨询热线获得帮助;两万余名学生受到了法制教育。张素华和刑庭教育、挽救未成年被告人工作受到社会的一致赞誉。
在2003年全省政法队伍开展的党员先锋工程和集中教育整顿活动中,张素华带领二支部全体党员帮困扶贫,捐资捐物2000余元;征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意见30余人(次);回访当事人21人(次),开展就地公开审判8次;到学校上法制课6次。这不是简单的数字堆砌,而是折射出一个优秀人民法官宽广的胸怀和对人民高度负责的崇高精神境界。
在成绩和荣誉面前,张素华显得很平静,她说:“每当我穿上法袍迈进肃穆而庄严的法庭,坐在闪耀的国徽下敲响法槌,我就暗暗地提醒自己:法官应当是社会秩序的守护人,足非曲直的评判者,是纷争的平息者。在这条神圣的路上,我会让良知与法律忠实相伴,坚守道德、正义,做一个人民信任的法官”。
一
自1985年到法院工作,张素华在基层法庭一干就是17个春秋。从迈进神圣的法律殿堂的那一天起,她就发誓要做一名公正、无私、无畏,让党放心,让人民称颂的优秀人民法官。
张素华深深地懂得,要做一名合格的人民法官必须具备深厚的法学底蕴。为此,她不断地学习,力争使自己早日成为一名优秀法官。多年来,她坚持白天办案,晚上和节假日看书学习,先后取得了法律专业专科和本科文凭。2000年顺利从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研究生班毕业。对法学知识的系统学习,为张素华顺利完成各项审判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1998年初,张素华同志任陵江法庭副庭长,在接受任命书时她向组织庄严承诺:与法庭的各位战友团结一道,不辱使命!为了这一誓言,她克服了丈夫在偏远的基层派出所工作,家中有年幼的孩子,县城人际关系复杂,办公条件简陋,庭里人手紧缺等重重困难。从提高执法水平抓起,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强化审判方式改革,同时确保案件质量,做到快收、快审、快结,推行周末法庭、假日法庭,方便当事人诉讼。她主动争取党委、政府支持、社会各界配合,多方争取资金改善办公条件。工作中她主动办理疑难案件,发挥女同志耐心、细致、周全的优势重视调解,所办的案件中无一因处理不当或不及时导致矛盾激化,也没有因判决不公或贪赃枉法引起当事人纠缠和上访,当事人自动履行生效裁决的占审结案件的90%。上诉案件中没有改判、发回重审的情况。陵江法庭四年时间内共审结各类案件2310件,收结案件均居法院当年之首,张素华在陵江法庭负责的四年时间里,陵江法庭荣获集体三等功,进入全省百佳法庭、全省六好法庭行列,并被市县评为“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
二
2002年,张素华被组织上任命为刑事审判庭庭长。刑事审判涉及社会稳定、经济发展、罪与非罪,公民的人身自由,张素华感到肩上的担子更重了。
刑事审判对张素华来说是一个全新的领域。但张素华没有被困难吓倒,她又一头扎进刑事审判领域,深入钻研刑事审判业务,使自己很快进入了角色。
在刑事审判工作中,张素华同志带领全庭同志继续贯彻“严打”的方针和政策,创造性地推行了“三当日”、“三统一”、“三集中”的工作方法:案子起诉到法院后当日立案、当日确定开庭时间、当日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庭长统一确定案件的承办法官、专人统一送达起诉状副本、统一确定开庭和宣判时间;集中思想和时间、集中人力和物力、集中审理和宣判。
张素华没有因为“严打”案件多,任务重而对案件质量有丝毫的松懈,防止片面追求“严打”的数量,而忽视案件质量。她始终坚持庭前仔细阅卷,审查证据,制作阅卷笔录,对重大、疑难案件审后进行认真研究,对疑点或当事人提出异议的证据进行认真审查,对案件事实不清的地方进行走访和调查,进到水落石出为止。2003年以来,刑庭审结的“严打”案件仅7件上诉,二审均维持了原判,无一改判、发回重审,真正把每一案件都办成了经得起检验的“铁案”。
张素华在带领全庭同志充分利用刑事审判职能,在严惩刑事、经济犯罪的同时,注重对被害人民事赔偿兑现工作。个别案件被告人及其亲属愿代为赔偿的,及时组织进行调解,达到平诉止争。到目前为止刑庭受理自诉、公诉各类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15件,审结11件,当庭调解兑现9件,金额达11.5万元。
2003年,苍溪法院被四川省、广元市评为“严打整治斗争” 先进集体。刑庭被省高院评为严打先进集体,刑庭两名法官被评为 省市“严打整治斗争”先进个人。
三
作为法官,张素华是刚强的,作为女性,张素华却又是温柔的,正是这刚与柔的结合,才把张素华的人生演绎得更加完美。
近年来,未成年人犯罪有日渐增多的趋势,面对法庭上一张张稚气未脱的面容,羞惭、胆怯的目光,作为法官,作为母亲,张素华深感心酸。她主动承担起少年刑事审判工作这一重任,先后亲自承办了多起少年刑事犯罪案件;并与学校、家庭联系,制订出切着可行的的帮助方案,让犯罪少年重返校园,使他们在受灵魂净化同时,接受文化知识的教育。张素华与刑庭的同志一起到陵多所学校上法制课,用身边发生的活生生的案例,让青少年知道什么是犯罪,动情地告诫他们不要因迷恋上网、崇拜武侠、厌学、盲目讲哥们义气、交友不慎而走上犯罪道路。刑庭还设立了青少年法律咨询帮助热线电话,有困难需帮助的,她有问必答,有难必帮,到目前已有三名未成年罪犯重返校园,有40余名青少年通过刑庭法律咨询热线获得帮助;两万余名学生受到了法制教育。张素华和刑庭教育、挽救未成年被告人工作受到社会的一致赞誉。
在2003年全省政法队伍开展的党员先锋工程和集中教育整顿活动中,张素华带领二支部全体党员帮困扶贫,捐资捐物2000余元;征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意见30余人(次);回访当事人21人(次),开展就地公开审判8次;到学校上法制课6次。这不是简单的数字堆砌,而是折射出一个优秀人民法官宽广的胸怀和对人民高度负责的崇高精神境界。
在成绩和荣誉面前,张素华显得很平静,她说:“每当我穿上法袍迈进肃穆而庄严的法庭,坐在闪耀的国徽下敲响法槌,我就暗暗地提醒自己:法官应当是社会秩序的守护人,足非曲直的评判者,是纷争的平息者。在这条神圣的路上,我会让良知与法律忠实相伴,坚守道德、正义,做一个人民信任的法官”。
责任编辑:薛勇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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