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建宁:两级法院联动执行 火速解封千万资产
2021-12-29 10:39:40
中国法院网讯(谢建军)日前,福建省建宁县人民法院协助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解除对一农业公司价值3000余万元资产的查封。
据悉,原告某银行建宁支行(以下简称银行)与建宁县某农业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农业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在诉讼过程中三明中院依法冻结、查封农业公司名下车间、仓库、厂房等资产。三明中院、建宁法院在充分调查该公司的财产、经营状况以及收储工作情况后,分别多次听取双方当事人的意见和诉求,对清偿贷款的方式进行调解,最终促成双方达成和解协议。由该农业公司在国有土地使用权及资产收储合同中约定将预先支付的补偿款用于偿还该公司的抵押担保债务。
随后,三明中院依法裁定解除对农业公司名下财产的查封,建宁法院法官收到协助执行通知书,立即到建宁县不动产中心对农业公司名下资产解除查封。解除查封后,农业公司国有土地收储顺利完成,“退城入园”工作顺利推进,该公司得以以收储补偿款偿还贷款,并消除此次诉讼给公司经营和财务造成的不利影响,为企业“安心”经营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责任编辑:常跃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