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建宁:欠款5万十年未还 法院依法强制扣车
2021-12-15 09:57:30
 

  中国法院网讯(叶开英 张振华 熊风)“您好,是建宁法院执行局吗?我看到艾某的车辆了,现在车辆在伊家乡”12月10日,在接到车辆财产线索举报电话后,福建省建宁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立即赶到车辆所在地实施扣押。

  据悉,2011年在原告吴某与被告艾某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经建宁法院判决艾某偿还吴某借款本金5万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艾某未主动履行还款义务,吴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向艾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传票,并通过全国网络查控系统查询其名下相关财产信息,发现其仅有一辆汽车,无其他可供执行财产。执行法官及时对该车在车辆管理部门办理了查封登记,但由于未能掌握车辆的行踪,无法对涉案车辆进行扣押。法官依法将艾某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限制其高消费,然而困于“查人找物”难题,案件就此陷入了僵局。

  此次,接到申请人提供的执行线索后,建宁法院执行局立即抽调干警前往车辆所在的伊家乡。到达目的地后,执行干警迅速对车主及车辆信息进行了核对。但被执行人艾某态度蛮横,拒不交出车辆的钥匙。“我们是建宁法院的执行法官,今天要依法扣押你名下的车辆,请你配合将车钥匙交给我们。若阻碍法院执行公务,你将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执行法官明确告知被执行人艾某其行为已涉嫌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在听完法官释明法律后,艾某最终向法律“屈服”,配合建宁法院完成了对车辆的扣押。

  下一步,建宁法院将依法对该扣押车辆进行评估拍卖,及时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常跃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