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建宁:冬至执行不松懈 四年案件终执结
2021-12-27 10:53:19
 

  中国法院网讯(刘兴平 黄超男)12月21日,恰逢冬至,福建省建宁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上门释法促成一起小额民间借贷案件顺利执行。

  据悉,2015年,因刘某工程建设需要资金周转,遂向好友余某借款3万元,两人约定了借款期限和利息。借款到期后,刘某以种种理由推脱,经多次催要未果,直至2019年,余某向法院提起诉讼。双方经建宁县法院调解达成协议,约定刘某偿还余某借款本金3万元及利息。约定期限届满后,刘某仅归还本金3万元,剩余44个月利息共计1.3万元刘某拒不支付,余某向建宁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法官受理案件后,多次上门要求其尽快履行法律义务,并告知拒不履行法院判决的后果,但未起到明显效果。法院通过网络查控系统查询了被执行人名下的银行、车辆、房产等信息,未发现其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财产,遂依法对刘某采取冻结银行账户、纳入失信名单、限制高消费等强制措施。

  当日,建宁法院执行法官顶着严寒再次赴刘某家中,对其和家人进行耐心劝导,析法理、解心结,明确阐述相关法律规定,并对拒不履行生效判决将承担的后果作出释明。经过3小时斡旋,刘某终于表示愿意向亲友借款,执行法官趁热打铁,与申请人余某取得联系,促使双方达成还款协议。经刘某与多个亲友联络最终借得5000元用于支付剩余利息,并同意在年前将全部剩余款项支付完毕。

责任编辑:常跃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