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讯(朱方龙 邱琦)近日,安徽省枞阳县人民法院汤沟法庭庭后调结一起劳务合同纠纷案件。该案经过开庭审理、走访调查、核实相关证据材料、二次开庭质证等环节。在承办法官的辨法析理下,历经几轮的调解,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调解意见,纠纷也因此划上了圆满的句号。
原告枞阳县某服务公司从事保洁、水泥装卸等业务。2020年4月,被告枞阳县某劳动服务公司中标了枞阳县某公司劳务项目,并签订了相关协议,随后,被告将其中的码头业务分包给原告。自2020年4月份至2021年3月,原告按照双方约定从事码头业务工作,被告按月支付给原告码头作业劳务款项。但自2020年12月开始,被告未再支付原告相关劳务款项,共计56705元。经多方协商调解未果,原告的法定代表人凌某遂一纸诉状将被告告上法庭。
案件受理后,法官第一时间向被告的法定代表人秦某送达了相关诉讼材料,认真听取了其意见和想法。秦某表示尚有劳务款项未支付,但并不是原告诉称的金额,只有工人工资这一块3万元左右,另外,不是不给付而是双方之间尚有未算清的利润。
庭审中,双方法定代表人各执一词、针锋相对,且均否定对方所提出的主张,互不相让。
为切实化解双方之间的纠纷,庭审结束后,法官及时开展调解工作,但凌某与秦某却是争得面红耳赤、不可开交,案件一时间陷入僵局。
法庭依据当事人的申请,对与该案有关联性的三家单位进行走访调查,并做好调查笔录。经过走访调查,相关案件事实得以证实,案情也逐渐明朗,同时也为下一步案件做好调解工作埋下了伏笔。
在第二次开庭质证过程中,双方针对法庭三份调查笔录一一发表质证意见,态度也趋之缓和,没有了之前的剑拔弩张。二次庭审结束后,法官及时抓住双方态度缓和这一有利时机,继续开展调解工作,辨法析理、归纳争议焦点、厘清责任、权衡利弊,渐渐拉近双方的期望值,提出可行性调解方案。
功夫不负有心人,在多次交换意见、协商的基础上,最终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调解意见,案件得以圆满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