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讯(蒋励 蒋辉)“烂尾楼”是居民一块心病,更是“城市之殇”。
近日,桂林市枫丹丽苑附楼以1701万元的拍卖价格被顺利接盘,这栋曾经刻在美丽桂林城中的一道疤痕、历时长达13年之久的“烂尾楼”,最终在桂林市两级法院的司法护航下,迎来了新生。
从烂尾到重生,枫丹丽苑附楼上演了怎样的故事?
资金链断裂项目“烂尾”
2004年和2005年,桂林台联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先后获得桂林市上海路与中山路交叉口东北角约3700平方米土地使用权。2006年开始,台联公司开始投资建设,完成了枫丹丽苑主楼项目主体工程,并将该项目中绝大多数房屋出售。
由于台联公司资金链断裂,2009年起,项目处于停工歇业状态。
枫丹丽苑“烂尾楼”涉及购房人、金融机构、建设施工单位、职工等众多利益主体,债务规模庞大, 法律关系错综复杂,各方利益冲突严重。
据统计,自2009年12月开始,台联公司涉诉系列案件共计460余件,涉案标的额1.7亿元。
2017年9月1日,桂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台联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为由,向桂林市中院申请对台联公司进行破产清算。桂林市中院裁定受理后,于2018年2月5日作出裁定,指定象山区法院审理台联公司破产清算案件。
法院受理破产清算
破产案件受理之后,截至2018年8月5日,债权人共向管理人申报债权625笔,申报货币债权总额为3.0768亿元。破产清算涉及的债权包括购房债权、工程款债权、职工债权、银行债权、民间借贷债权等。
由于台联公司并不积极配合管理人进行公司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的交接,致使对申报债权的认定和破产财产清查工作的推进,都非常艰难。
在法院的指导下,管理人采用张贴公告,现场实地了解排查、到相关职能部门调取原始资料等方式,积极开展破产财产清查,依法依规完成了台联公司破产财产的清理工作,得到了债权人会议通过。
经过对申报债权的逐笔核查确认,截至第四次债权人会议召开之前,共确认各类债权657笔,其中经债权人会议核查无争议的货币债权474笔,货币债权总额为305457428元,实物清偿债权183笔。
在破产财产清点的过程中,为了最大程度保护债权人的利益,提高破产债权清偿率,法院先后对枫丹丽苑西组团四层架空层归属进行了调查,委托鉴定机构对枫丹丽苑附楼的房屋结构安全性问题进行了检测。委托测绘部门对枫丹丽苑西组团一楼商铺进行测绘。协调象山区环卫站处理了枫丹丽苑附楼地下室积水和清淤。发布《桂林台联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破产重整预招商公告》,向社会公开招募投资人,尽可能实现台联房产财产价值最大化,维护债权人合法利益。
今年12月8日,经过六次挂网拍卖,枫丹丽苑附楼以1701万元被顺利接盘。
府院联动烂尾楼重生
2021年12月13日,象山区法院成功召开台联房地产公司破产清算案件第四次债权人会议,会议高票通过了《台联公司破产财产分配方案》。
“历时3年的台联公司破产清算案件,最终能高票通过破产财产分配方案,除了象山法院和破产管理人所做的大量细致工作外,离不开上级法院的指导和府院联运机制的运行”。主办法官熊迁说。
据了解,针对该破产案件,桂林市中院高度重视,指导象山区法院成立专业审判团队,派出吴小嫦专委全程跟踪指导案件办理。桂林市中院院领导也多次与象山区政府沟通协调,主动为接盘企业扫清可能遇到的法律障碍,并共同鼓励接盘企业树立信心。桂林市中院还启动破产审判府院联动机制,召集市税务局、市住建局、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市测绘中心、象山区发改局等单位,协调解决台联公司破产清算案件中遇到的办证难等社会衍生问题。象山区法院也与象山区人民政府多次召开府院联动会议,协调处理台联破产案件审理中涉及的疑难问题。
在解决台联公司破产财产被实际占用人长期非法占用、影响了破产财产处置问题时,办案法官与管理人多次到现场进行劝导、解释,要求实际占用人按照强制搬迁公告要求自动搬离,说服了大部分占用人理性面对法律后果,避免了出现群体性事件。
2021年8月31日上午,经过周密部署,象山区法院组织对非法占用的台联公司商铺、门面实施搬离措施。桂林市中院对清场过程进行指导并协调法警增援,象山区委政法委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协调象山区公安分局、象山区交警大队安排警力增援协助,清场工作顺利进行。
在枫丹丽苑烂尾楼的彻底盘活的同时,枫丹丽苑400多套多年无法办理产权证的房屋、商铺,也已完成前期测绘工作,启动办证程序,经历13年的漫长等待后,终于将拿到属于自己的产权证。
“台联公司破产清算案件的顺利审理,枫丹丽苑烂尾楼能顺利盘活,是桂林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助力桂林营造一流营商环境,努力为桂林世界级旅游城市建设贡献司法力量的实际行动。”桂林市中院副院长苗小所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