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讯(王海波)“特别感谢保定市莲池区人民法院……本案能够在诉前阶段化解,切实解决了当事人的实际困难,真正实现了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政治效果的有机统一,同时也监督了行政机关依法行政。”11月29日下午,河北省保定市莲池区人民法院成功化解了一起涉民生行政争议案件,该案件的代理律师在给莲池区人民法院的感谢信中恳切地写道。
这事儿,还要从一对双胞胎姐妹的出生说起……
原告孟氏姐妹系一对双胞胎早产儿,经诊断为超低出生体重儿、超早产儿、呼吸衰竭、新生儿肺炎、早产儿脑病、支气管肺发育不良、先天性心脏病、脑软化等,出生后一直住院治疗,费用近40万元。这样巨额的支出,对于一个普通家庭来说,无疑是晴天霹雳、雪上加霜。
这对双胞胎出生后缴纳了2020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但是出院后,其监护人向某行政机关申请姐妹俩的医疗保险报销手续时,却遭到了拒绝。根据《保定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细则》中相关规定,该行政机关认为原告家庭未全员参保,不符合医疗保险报销条件。
“两个孩子已经参保,为什么不能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呀?”眼看着巨额的医疗费无法报销,姐妹俩的父母急上心头。于是,在这对双胞胎姐妹出院后,将该行政机关诉至莲池区人民法院,请求判令该行政机关支付原告医疗保险待遇。
接到起诉材料后,莲池区法院第一时间确定,这是一起典型的涉民生行政争议。案件的焦点是对新生儿以未全户参保为由,拒绝支付已参保人员的医保待遇,是否合法。主办法官王海波考虑到孟氏姐妹家庭困难,尽早报销医疗费用具有必要性和紧迫性,决定在诉前通过多元解纷机制,及时解纷止争,最大限度节约时间成本和经济成本。
经征询法定代理人意见后,王海波决定在诉前进行行政争议的实质化解。为确保尽快化解,他先与当地医疗保障部门充分进行了沟通,对于其把握不准的地方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理解适用问题,主动提出意见,并就此作出司法建议书,建议其向上级请示。经其请示,在上级的研究下,认为此情形应予支付医疗保险待遇。
在充分准备后,莲池区法院及时组织召开行政争议化解协调会,同时主动邀请检察机关参与到化解工作中,由检察机关召开了听证会。会后,争议所在地医保部门当场接收了孟氏姐妹的报销单据,将及时开展医疗保险待遇的核实支付工作。该行政争议最终得以在诉前妥善化解,不仅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也对类案处理具有指导和借鉴意义。
莲池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郭山表示,莲池区人民法院始终坚持人民立场、人民情怀,践行司法为民根本宗旨,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切实增强了弱势群众的获得感,彰显了司法的关爱与温度,凸显出保定市莲池区法院以人民为中心、为群众办实事的扎实作风,努力让每一名群众感受到司法的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