牢记初心使命
争做“四有”干部
奋力谱写新时代人民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新篇
河北省吴桥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朱婧红
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是在“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历史交汇关键节点上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全面总结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习近平总书记在全会上所作的工作报告和重要讲话,紧跟时代、高屋建瓴、思想深邃、引人深思,具有很强的政治性、思想性、战略性和指导性,为法院做好各项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
今后,吴桥法院要将认真贯彻落实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与主责主业、队伍建设紧密结合,不忘昨天的苦难辉煌,不愧今天的使命担当,不负明天的伟大梦想,以史为鉴、开创未来,埋头苦干、勇毅前行,着力补短板、强弱项、激活力、创品牌、树形象,努力交出无愧于时代和人民的满意答卷。
一是领会全会精神,筑牢政治忠诚,做到“心中有党”
要把学习宣传贯彻全会精神作为重大政治任务,通过领导带头学、部门组织学、干警个人学,迅速在全院掀起学习热潮。要原原本本学,全面系统学习领会全会精神的丰富内涵和核心要求,充分认识“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定不移听党话、矢志不渝跟党走,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提高“政治三力”,实现更强的政治自觉、更强的理论自觉、更强的法治自觉、更强的行动自觉,做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二是践行为民宗旨,传递司法温度,做到“心中有民”
要坚持人民至上,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司法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全面推进“一站式”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加大智慧法院建设成果应用,全面推进全流程网上办案,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持续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我做的群众最满意的一件事”实践活动,真正解决好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不断提升审判执行工作质效,秉持“多调精判”理念,统筹兼顾天理、国法、人情,通过做深做实释法明理、判后答疑,把案件办成经得起时间检验、经得起评查和评说的铁案、安心案、踏实案,让司法有是非、有遵循、有力量、有温度,真正将“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承诺,付诸审判实践、见之司法实效。
三是聚焦服务大局,勇担职责使命,做到“心中有责”
要胸怀“两个大局”,心怀“国之大者”。加大涉诉信访案件化解力度,深化诉源治理和多元解纷机制,扩大人民法庭和法官工作站职能辐射范围,创建无讼乡村,打造“解纷吴优”品牌。依托“法官联系人”机制,延伸保驾护航触角,不断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切实落实大运河(沧州段)生态环境资源保护司法协作备忘录要求,促进大运河司法保护。探索设立旅游巡回法庭、金融特色法庭,助力“杂技兴县、工业强县”战略,为县域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
四是转变观念作风,锻造过硬队伍,做到“心中有戒”
要把学习贯彻全会精神与党史学习教育、队伍作风整顿、“两转两促三思考”等活动相结合,坚定不移转观念转作风,一心一意促落实促发展。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等铁规禁令,坚定不移正风肃纪,教育引导干警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要按照“高早新拼好”和“树正气、讲团结、求发展”的要求,持续保持“朝受命、夕饮冰,昼无为、夜难寐”的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以“功成不必在我”的恒心,以“成功必定有我”的信心,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再创干事创业的激情年代,做让党和人民放心的“四有”干部,为推动新时代人民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贡献司法智慧和力量,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不懈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