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年诞辰,“七一”盛典,习近平总书记向全世界庄严宣告:新的征程上,中国共产党将继续弘扬和平、发展、公平、正义、民主、自由的全人类共同价值,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全人类共同价值是不同文明之间价值追求的“最大公约数”,无论是反对种族歧视的公平之战,还是抵抗外来侵略的正义之战,无论是对抗中世纪压迫的民主之战,还是废除奴隶制的自由之战,人类文明发展史上,各民族各国家都在为全人类共同价值不懈奋斗。与此同时,当今国际社会日益成为一个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命运共同体”。作为新时代人民法院的工作者,要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这一重要论述的时代内涵和重大意义,自觉把人民法院涉外工作放到党和国家的百年大局中。
弘扬全人类和平发展价值,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面对资源短缺、气候变化、环境污染、跨国犯罪和疾病流行等挑战,各国命运紧密相连、休戚与共。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和平与发展仍然是当今时代世界的两大主题,要解决好各种全球性挑战,根本出路在于谋求和平、实现发展。中国始终是世界和平的建设者,全球发展的贡献者:历史上,被誉为“礼仪之邦”的中国讲求“礼之用,和为贵”;建国以来,我国提出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坚定维护以联合国宪章宗旨和原则为核心的国际秩序,在推进和平解决争端和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等各项事务中发挥重要作用;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崇尚开放型世界经济,努力践行入世承诺;“一带一路”启动后,我国开展与广大发展中国家的铁路、通信、高速公路、水电站、高铁等方面建设合作,为世界发展擘画中国方案。
回顾过去,在这一历史背景下,人民法院紧密围绕中心,积极响应国家和平发展的号召:为适应政策新变化,人民法院配套出台各类司法解释和典型案例,在司法层面为新情况新问题答疑解惑;为提升司法专业化服务水平,人民法院设立知识产权法庭、金融法院、国际商事法庭等审判机构,营造更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为推动前沿科技,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北京、杭州、广州互联网法院作用,构建一站式多元纠纷解决和诉讼服务机制,为国际智慧司法改革贡献中国互联网发展经验……
展望未来,在新的征程上,人民法院要继续把握国际形势和我国改革方向,充分发挥人民法院职能作用,在司法实践中不断丰富经验和升华理论,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更好地服务于我国更高水平对外开放。
弘扬全人类公平正义价值,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联合国宪章》提出“重申男女与大小各国平等权利之信念”和“俾克维持正义”。然而随着经济全球化和矛盾冲突的加深,部分人在利益最大化资本逻辑支配下,失去了对普遍国际正义的信任。针对此种情况,党提出的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强调国家不分大小、强弱、贫富一律平等,不搞零和博弈,反映了公平正义的全人类共同价值追求。从我国司法角度来看,人民法院历来肩负着捍卫公平正义的重要职能。公平正义是司法的灵魂和生命,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周强院长指出,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公平正义的一系列重要论述,坚持公正司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回顾过去,从事涉外司法以来,人民法院始终坚持履行国际公约和国内法有关规定,履行国际条约义务,在协助打击跨境犯罪,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惩治商业贿赂刑事犯罪等方面赢得了多方认可;在加强人权保障、产权保护,完善工作机制,解决执行难方面取得了重要进展;在依法保护行政相对人、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等方面做出了积极贡献……
展望未来,在新的征程上,人民法院要继续坚持公正司法原则,维护中外各类主体合法权益,提高中国司法公信力,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要继续加强涉外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建设,构建与大国地位相称的涉外司法体系,为我国完善中国法域外适用法律体系建设,积极参与国际规则制定,提升国际法治话语权,提供更高水平的司法保障。
弘扬全人类民主自由价值,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民主自由作为全人类共同价值,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一部分。当今国际社会,新兴市场和发展中国家迅速崛起,国际影响力不断增强,各国协商对话的多边主义格局业已形成。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什么样的国际秩序和全球治理体系对世界好、对世界各国人民好,要由各国人民商量。我国倡导推进国际关系民主化,尊重各国人民自主选择发展道路的权利,反对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坚持共商、共建、共享的全球治理观。
回顾过去,人民法院在“为法院中心工作服务,为国家总体外交服务,为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的行动宗旨下,积极全面开展国际司法交流与合作:参与和筹办中外法官论坛和院长会议等大型国际活动,向世界展示中国司法;围绕共建“一带一路”,成立研究中心和发布相关指导意见;完善司法协助体制,推动与外国法院务实合作;完善域外法查明与适用机制,营造国际化便利化营商环境;推动环境资源、知识产权、人权保护和商事等司法热点领域交流,组织中外双方法官培训互访……
展望未来,在新的征程上,人民法院要继续深化重点领域交流合作,培养涉外司法人才;坚持平等保护原则,充分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依法行使司法管辖权;积极参与缔结双边或多边司法协助条约,推动相互承认和执行民商事判决;学习借鉴世界各国先进经验,推进优化裁判文书和诉讼程序,打造国际诉讼优选地;努力增强中国法治的国际传播力,深化国际司法交流合作,讲好中国法治故事,提升我国法治软实力。
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弘扬全人类共同价值,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符合全人类共创美好世界的愿望,符合历史发展的趋势,势在必行!
新的征程上,人民法院将继续投身于党和国家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洪流中,为弘扬和平、发展、公平、正义、民主、自由的全人类共同价值推波助澜;新的征程上,人民法院将继续聆听时代强音,追随时代步伐,深化国际交流与合作,完善体系机制建设,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为党和国家赶赴新的时代大考挥墨司法篇章,为世界司法文明发展和国际法治进步贡献中国力量。
(作者单位: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