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党的领导,投身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伟大实践
2021-09-30 14:07:32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赵菁
 

  “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是党和国家的根本所在、命脉所在,是全国各族人民的利益所系、命运所系。”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发表的重要讲话高屋建瓴,深刻指出了党的领导是做好党和国家各项工作的根本保证,是推进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从“依法治国”到“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彰显了习近平总书记从关系党和国家前途命运、长治久安的高度部署的高瞻远瞩,探索中国特色法治的矢志不渝,统筹国内法治与涉外法治的广阔胸怀。奋斗百年路,启航新征程,我们要坚持党的领导,凝心聚力投身到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伟大实践中去。

  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是红色血脉的赓续,是党的领导下新时代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筚路蓝缕,以启山林,在党的领导下,我们追求法治的决心矢志不渝,我们探索法治的步伐从未停止。从陕甘宁革命根据地时期的马锡五审判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从“五四宪法”到2018年修订的宪法……党的领导下的中国百年法治发展征程波澜壮阔,百年初心历久弥坚!“天下将兴,其积必有源”,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在领导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实践中提出了一系列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观点、新战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全面依法治国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开启全面依法治国新时代。党的十九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全面依法治国作出了新的顶层设计和战略部署,把“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切实保障社会公平正义和人民权利”确立为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十三大显著优势之一。

  投身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伟大实践,要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万山磅礴,必有主峰,“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之魂”。党的领导对于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事业至关重要,为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指明了正确方向,提供了政治保证。在投身全面依法治国的过程中,离开党的领导,就如同在航海中失去了确定方向的罗盘。党的领导对于全面依法治国有着重要意义,只有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才能始终坚持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道路不动摇。在党的领导下,我们要坚定不移地为实现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总目标而奋斗,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高党依法治国、依法执政的能力,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投身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伟大实践,要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习近平法治思想之于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犹如定盘星之于在大海中航行的红色法治巨轮,须臾不可分离。周强院长指出,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全面依法治国中指导地位的确立,在党和国家法治建设史上、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发展史上都具有划时代的里程碑意义。习近平法治思想是顺应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时代要求而生的重大理论创新成果,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最新成果,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习近平法治思想是经过实践检验的科学的、系统的、全面的法治理论体系。政法干部队伍是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中流砥柱。我们每一名政法工作者在投身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实践中,都要将习近平法治思想根植于心,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响应习近平总书记的伟大号召,提高职业素养和专业水平,把对党和人民的忠诚践行在每一个具体案件当中。

  投身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伟大实践,要始终坚持服务保障党和国家工作的大局。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强调,“要深刻把握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总体布局和战略布局,凝心聚力投身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伟大实践。”全面依法治国是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十四项基本方略之一,要将依法治国纳入到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保证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整体全局当中。我们要从“四个全面”战略布局高度,把全面依法治国纳入这一战略布局,发挥好全面依法治国的基础性、保障性的作用。从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高度来看,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方面,法治体系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骨干工程。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要求我们在工作布局中坚持“全面”的原则。不单单是从法治方面来推进,而是要共同推进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进行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要求我们有纵观全局、眼光长远的大局观,要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总体布局和战略布局高度出发,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提供长期稳定的法治保障。

  投身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伟大实践,要始终坚持以人民立场为根本落脚点和出发点。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为人民谋幸福、为民族谋复兴,是我们党自成立以来的初心和使命。从“马锡五审判方式”到“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人民性始终贯穿于党的百年法治发展历程当中。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要体现人民利益、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要让人民获得幸福感、安全感。人民性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体制的本质属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体制坚持人民立场的唯一正确道路。我国司法改革始终以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为根本立足点与切入点,不断关注人民群众的期盼与诉求,积极推出解决群众难题的制度与措施。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让老百姓体会到门槛更低、更方便、高效率的诉讼服务;坚持“有案必立、有诉必理”,让“求告无门”真正成为历史过去式;建设“一网通办”诉讼服务,解决了老百姓异地起诉不便的问题。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要始终坚持人民在全面依法治国中的主体地位。推进司法公开四大平台建设,进一步做到司法公开,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与表达权。坚持以人民立场为全面依法治国根本落脚点和出发点,真正地让人民群众成为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崇尚者、参与者与捍卫者。

  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保证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整体战略全局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要深刻把握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总体布局和战略布局,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沿着正确的道路不断地前进,凝心聚力投身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伟大实践。

  (作者单位: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


责任编辑:刘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