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野车变“毒车” 男子容留他人吸毒被判刑
2021-08-31 09:52:25
中国法院网讯(张泉婷)容留他人吸毒罪是指为他人吸食、注射毒品提供场所的行为。很多人都知道,提供住宅场所给他人吸食毒品是犯罪,却不知道容留他人在车上吸毒,也是犯罪。近日,安徽省马鞍山市雨山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容留他人吸毒案件,被告人孙某某依法被判处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被告人孙某某于2020年9月至10月期间,驾驶其名下某牌黑色牌小型越野客车,行驶至雨山区佳山乡三联村附近的无人空地上,三次容留吸毒人员袁某某在其车内采取烫吸方式,吸食毒品甲基苯丙胺(俗称“冰毒”)。2021年5月6日,被告人孙某某主动投案,到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孙某某违反国家毒品管理法规,多次容留他人吸食毒品甲基苯丙胺,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被告人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系自首,依法可以从轻处罚。结合被告人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对社会的危害程度,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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