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瘾君子”容留他人吸毒获刑六个月并处罚金
2021-08-26 15:42:50
 

  中国法院网讯(刘万春)近日,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容留他人吸毒案,被告人夏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一万元。

  经审理查明,2021年5月19日,吸毒人员周某让被告人夏某带其去吸食毒品,于是,被告人夏某联系绰号叫“小子”的人(身份不详)购买了500元冰毒,并在宜春某民宿开好了一房间。

  2021年5月21日上午,被告人夏某带着周某来至袁州区某小区尤某家中,待尤某出门后,二人在尤某家中吸食毒品,直至下午3时许,两人离开尤某家中来至被告人夏某开好的宜春某民宿房间内,继续吸食毒品。

  2021年6月8日,被告人夏某被抓获归案。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夏某容留他人吸食毒品,其行为已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鉴于被告人夏某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且愿意接受处罚,依法可从轻处罚。据此,一审法院遂依法作出了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王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