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万元奖金,了解一下——日前,市场监管总局、财政部联合印发《市场监管领域重大违法行为举报奖励暂行办法》(下称《办法》),并将于2021年12月1日正式施行。《办法》以重金鼓励公众举报市场监管领域重大违法行为,每起案件的举报奖励金额最高可达100万元。
正所谓“重赏之下,必有勇夫”,重奖举报也大有成效。近年来,不少地方、部门都尝试以有奖举报调动公众参与监督的积极性。站在社会治理的角度来看,十分必要。就拿市场监管领域来说,我国市场主体多达1.44亿户。它们遍布全国、散若星辰,仅仅依靠监管部门“管”与“罚”显然力有不逮。有奖举报,集聚众人之力,必然可以提高监管的效率、精准性,让违法分子陷入群众的汪洋大海。
有奖举报的意义还远不止于此。“围观”的眼睛多了,举报人可能潜伏在每个角落,这对商家的震慑力无疑是巨大的。可以说,有奖举报扭转了监管力量与监管对象的力量对比,这种无处不在的震慑力,将倒逼商家压实主体责任,放弃侥幸心理,主动“治未病”。
当然,重金鼓励究竟能发挥多大作用?目前还不得而知。对此,有网友表示不乐观。我倒觉得很期待。就拿食品安全来说,近来“翻车”的商家可不少。上个月,连锁快餐品牌华莱士的一家门店被自媒体暗访曝光,让人大倒胃口;杨国福麻辣烫的一家加盟店,被拍到蟑螂随处可见,甚至食材被老鼠咬过。这个月,“奈雪的茶”被曝多家门店存在蟑螂乱爬、水果腐烂;火凤祥连锁火锅一家加盟店食材变质;在大润发超市济南某店内,销售人员每天上班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处理”隔夜肉……
这些翻车案例让人想起一句话:堡垒往往是从内部被攻破的。毕竟“厨房重地,闲人免进”,再“透明”的商家总有外人看不到的地方。正因此,记者暗访,从内部突破成了重要途径。以上案例算不算重大违法行为,姑且不论,但其启示是一样的——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工业产品等领域专业性、技术性很强,违法行为常常更隐蔽,只有内部人士才能掌握内幕,唯有“深喉”才能吐露真相。《办法》特别设置了“内部举报人奖励条款”,还明确适当提高奖励标准。以奖金为杠杆,撬动积极性,相信今后一些内部人士不会再振振有词“不干不净,吃了没病”,不会再对违法行为熟视无睹,而是会想“与其干缺德之事,还不如举报,无愧于心,又有回报”。
有奖举报,强化监督的利器。利器要有杀伤力,关键是用好。《办法》对举报人加大了激励和保护力度,考虑周全、细致。接下来要做的,就是在正式实施之前加大宣传力度——如此利器,还是越多人知道越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