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还可以变更孩子的抚养权吗?
2021-08-25 10:01:50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管晗晗 许澜格
 

  问:小珍的父母早年协议离婚,小珍随父亲生活。由于小珍父亲的教育方式比较粗暴,照顾孩子生活起居也比较粗心,今年11岁的小珍想与母亲一起生活,于是小珍母亲诉至法院,请求变更抚养权。请问小珍的抚养权可以变更吗?

  答:由于小珍已经年满八周岁,承办法官来到小珍所在的学校,详细了解其生活、学习情况及内心的真实想法。接着,找来小珍父母,了解其家庭情况,并面对面进行释法析理,劝解小珍父亲要及时履行抚养子女义务,不能虐待子女,尊重孩子的真实意愿;小珍母亲也有义务协助小珍父亲行使探望子女的权利。最终,双方达成一致调解协议,小珍由母亲抚养,父亲每月支付抚养费直至小珍年满十八周岁,小珍的脸上重新露出了开心的笑容。

  法条链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六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作者单位:湖北省蕲春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刘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