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图嘎”系蒙语,意为“红旗”,而吉林省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乌兰图嘎法庭就如同深植群众沃土上的一面鲜红旗帜,传承着党的红色基因,以“为人民服务”为宗旨,在田间地头践行初心使命,打通司法服务的“最后一公里”。
特殊的交通事故案
乌兰图嘎法庭大力推进基层矛盾多元化解机制,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深入推进诉源治理。
2020年7月,乌兰图嘎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苗某、朱某因交通事故引起的民事赔偿纠纷,有效减轻了当事人诉累,将矛盾化解在诉前,节约了司法资源。
2015年4月,朱某无证驾驶无牌摩托车将苗某撞倒,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公安局做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为:朱某负事故主要责任、苗某负次要责任。
事故发生后,苗某住院医治。经交警部门协调,双方就赔偿达成协议:朱某分两期给付苗某医疗费及其他费用共计人民币20000元。因朱某在支付6000元后余款逾期没有给付,故苗某诉至法院,要求朱某按协议约定支付剩余赔偿费用14000元。
立案后,法官决定到朱某家走访了解情况。通过与村邻沟通得知:朱某家境贫困,一家住在政府建设的地震房中,孩子也尚在襁褓。因疫情影响不便外出打工,家庭没有收入来源,生活主要靠在外地打工的母亲和村里的亲属帮持。
了解到详情后,办案法官找到苗某沟通,苗某对朱某家的情况表示理解,并同意进行调解。
最终双方经调解达成一致意见,朱某当庭一次性向苗某父亲给付苗某剩余医药费5000元,双方之前私自达成的协议作废,当庭握手言和,纠纷得到圆满解决。
于大爷的赡养纠纷案
使当事人息诉服判,真正做到案结事了,是乌兰图嘎法庭孜孜以求的目标。
5月17日,于大爷一早便来到法庭,对其已经判决完毕的赡养纠纷案进行咨询。法官耐心倾听于大爷的问题并予以一一作答。
6月中旬,于大爷再次来到法庭,称自己的吃饭问题没法解决。
通过交流,法官得知近半年来老人一直都由其子女轮流做饭照顾,现在他想归到四儿子家中,但大儿子却一直横加阻拦。
6月22日,法庭的法官干警同乡镇司法所及村委会的工作人员就赡养纠纷展开调解工作。
经过多方近五个小时的调解,于大爷的大儿子最终同意父亲的意见,赡养纠纷得到圆满解决。
群众利益无小事,一枝一叶总关情。乌兰图嘎法庭将继续扎根群众沃土,深植为民情怀,续写为民服务的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