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建宁县法院——
“133” 机关党建机制取得良好成效
2021-07-08 08:51:34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刘曼
福建省建宁县人民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形成了具有建宁特色的“133”机关党建机制,推动机关党建与队伍锻造、审执业务深度融合,取得良好成效。
“1”即以苏区精神为指引。建宁,地处闽赣边界,是中央苏区、红色土地,毛泽东、周恩来等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曾在这里战斗生活。建宁县法院传承红色基因,深刻把握新时代法院工作新要求,以28字苏区精神为核心加强红色教育,大力开展读红书、举红旗、走红路、讲红课、树红心等红色主题系列活动。
“3”即明确党建三大任务。一是“党建+司法为民”。党员干部开展温情司法服务脱贫攻坚,成立“金法槌”党员普法志愿队,开展定制化普法宣传。二是“党建+服务大局”。生态庭支部设立闽江源生态司法保护基地、野生动物保护示范基地,执行局支部坚持善执惠商理念。三是“党建+素能提升”。树立“一切工作到支部”的鲜明导向,注重发挥党内政治生活的熔炉作用,发挥党员干部“头雁”作用。
另一个“3”即推进党建三项工程。一是近邻党建“共治”工程,携手江西省南丰县人民法院、广昌县人民法院建设闽赣边界平安建设协同基地,融入平安边界建设工作县、乡(镇)、村(社区)三级联动网络。二是社区共建“连心”工程,将基层党组织的组织优势转化为社会治理优势。三是品牌创建“示范”工程,持之以恒抓好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打造覆盖城乡、智能高效、均等普惠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责任编辑:罗一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