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如其名的“常州好人”
——记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法官张为众
2021-06-21 10:20:15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郑卫平 陈志强
 


在张为众的努力下,一件跨越16年的执行案执结,当事人握手言和。


张为众接待来访群众。


张为众和同事们在社区进行法律宣传。


  高挑的个头,清瘦干练,平缓的语速,张为众显得特别温文尔雅。同事们说,这个“常州好人”,都快60岁的人了,还怕别人掉眼泪,别人一掉眼泪,他也眼泪汪汪,就想着能不能帮一把。但他不是“老好人”,在工作中,他很认真,也爱较真。同事见过他的狠劲,也见过他的倔强。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副院长曹宏俊说,张为众是柔起来很柔,刚起来很刚,柔与刚中都体现了他对当事人的关爱、理解与体恤,正如他“为众”的名字一样。

  坚持十几年

  为两位老人跑腿

  2020年4月8日,一位78岁的被执行人徐某将一封手写的感谢信送到天宁区法院,也揭开了一段跨越16年的执行故事。

  徐某与该案的申请人王某年轻时是同学。从略显发黄的判决书上可以看到,1997年,徐某因建房亟须资金,多次向王某借款,合计10万余元。后在王某的多次催要下,徐某只还款不到6000元,至2003年提起诉讼时,仍有9万余元未还。法院判决徐某归还欠款,并支付相应利息。

  此案判决后,徐某未按时履行生效判决所确定的义务。2004年4月,王某向天宁区法院申请执行,张为众负责该案的执行。

  “当年,我因投资失败,真的没钱还给我的老同学,也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谈起当年的窘境,徐某连连摇头。“在我最困难的时候,多亏了张法官,他要是强制执行,我的生活肯定是雪上加霜。他多次到我老同学家中做工作,最终老同学和我达成一致意见,在支付首笔还款后,自2004年5月起,每月支付500元直至还清为止。”

  张为众回忆,双方当事人因为债务引发矛盾,相互缺乏信任。经协商后,她们一致请求由张为众代为保管徐某的工资卡,并每月和徐某一起到银行取钱。

  为什么不直接从银行账户扣划执行款呢,那样不更省事吗?另外,半年或是一年扣划一次不行吗?对此,张为众说,当时双方已协商确定每月还款500元,如果从银行账户扣划,每次都需要准备书面材料,走规定的流程,对双方来说都很麻烦。而且,扣划之前需要冻结账户,冻结银行账户会让徐某的生活立刻陷入困境。而从申请执行人王某的角度来说,半年一次的还款等待时间显得较长。因此,每个月由他代转,成为唯一可行的便捷方式。就这样,从2004年5月起,张为众每个月都要去银行取钱,然后通知王某到法院领取。后来考虑到王某年龄大了,为让她少跑路,张为众建议她办了银行卡,将还款直接转账给她。

  “张法官不要名也不要利,勤勤恳恳,这个人真的是好得不得了!为我们的事十几年办下来,不肯吃(抽)我一根烟,不肯吃(喝)一杯茶。”说起张为众,徐某连连夸赞。

  2012年,张为众离开执行局调到审判监督庭,代管银行卡帮助徐某还款已不是他的分内事,正常情况下应该交接给执行局的同事。说起继续跑腿的原因,张为众说,一方面是出于双方当事人对他的信任,另一方面他已经习惯做这件事。在征得执行局领导同意后,他继续将这项工作承担下来。

  “张法官的热心还不止于此。他还悄悄资助过我。”说到这,徐某有些哽咽。据徐某回忆,当年她糖尿病住院,欠了1500元医药费实在掏不出,张为众得知后瞒着她垫付了这笔医药费,她过了几个月后才得知是张为众帮的忙。2014年,她去苏州找活干,钱被人骗走,身上的钱所剩无几,得知徐某被骗,张为众硬是塞给她500元。让她意外的是,张为众从未催着要她还钱。为感谢张为众,徐某买来牛奶和苹果送给他,也被张为众婉言谢绝了。

  “她对我很信任,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帮人一把是应该的。”张为众平静地说。

  2020年4月,是那笔债务还款的最后一个月。为帮助两位老人化解心结,在张为众的劝说下,两位老人在法院见了面,并握手言和。至此,这起长达16年的执行案件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16年够长的吧?但对张为众来说,这还不是最长的,在张为众身上,还有一件坚持18年为老人转交赡养费的事。

  据天宁区法院政治部主任涂文杰回忆,家住常州市的俞老汉因与大儿子产生矛盾,大儿子俞某不给老父亲赡养费。俞老汉一气之下将大儿子告上法庭。

  “张法官,我是打赢了官司,可我家那小子脾气性格那么倔强,那根筋还扭不过来,我实在没办法。我都84岁了,不可能月月都拄着拐杖上他家要钱吧。”张为众还记得将第一笔赡养费送到老人手上时,老人颤颤巍巍说的话。

  张为众明白老人的心思,他握着老人的手说:“大爷,有我在,您只管放心,今后您不用一次一次来法院,到时候我会通知您的家人来帮您领钱的。”

  老人紧紧握住张为众的手,脸上露出了开心的笑容。经多次上门,张为众终于做通了俞某的思想工作,俞某答应每半年来法院交付一次赡养费,再由张为众通知老人家的小儿子来领取。张为众离开执行局时,想把此事交给局里一位年轻人,可老人说,还是由张为众转交,心里踏实。执行局领导同意了由张为众继续转交赡养费。就这样,寒来暑往,不知不觉18年过去了。

  今年4月中旬,102岁的俞老汉刚刚去世,张为众再次来到老人家中。在办理丧事时,俞某履行了做儿子的义务,他见到张为众,先是一脸的惭愧,聊到动情处,又是一脸的感激。

  毫不留情

  拘留了银行分理处主任

  张为众因柔而刚,刚中见柔。柔的一面是留给人民群众,刚的一面则是针对敢于践踏法律尊严的违法者。

  那还是张为众在执行局工作期间办理的一件金融借款执行案件。当时正值烈日炎炎的夏日,张为众和同事去市某银行分理处查询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经查询该公司存款余额为13.9万元。他当即告知银行不得转移该存款,并立即填写扣划存款相关手续。十几分钟后,当他将扣划存款的手续交给该分理处负责人冯某后,再回到窗口办理扣划手续时,银行工作人员说,账户只剩下5.57元。“刚才账上还有13.9万元,怎么一转眼就不见了?钱是飞啦,还是蒸发啦?你再查查,那账户上到底还有多少钱?”张为众顿感事情蹊跷。“就5.57元。”那位银行工作人员不耐烦地说道。“胡闹!”张为众忍不住怒了,他猛地拍了一下营业柜台,厉声质问道:“你知道这笔钱对申请执行人意味着什么吗?人家还等着那笔钱进布料呢,进不了布料就要停工,停工就要影响一大群人发工资。这可不是影响一家公司,而是影响一大群人的生计。”那位工作人员自知理亏,低着头一声不吭。“去把你们主任叫回来!”张为众厉声喝道,“敢拿法律当儿戏,我就让你们自食其果。”张为众寸步不让,他立即通过手机向领导请示。经研究,冯某的行为已经构成妨害民事诉讼,应当依法采取强制措施。领导当即决定派两名法警拘传冯某。此时冯某已到某处开会,张为众带着法警立即赶往冯某开会地点,将正在开会的冯某带离会议现场。

  为了防止有人说情打招呼,张为众索性把手机关了。他这招还真起了效果。听说冯某被带走,该银行一位副行长面子上挂不住了,他立即打电话给张为众,接连打了好多电话,听到的都是关机的声音。

  到了法院,张为众向领导建议:一是不接说情电话,二是临时变更强制措施,以妨害民事诉讼对冯某司法拘留15天,罚款2000元,并将冯某直接送往市公安局拘留所。当冯某戴上铮亮的手铐时,才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但为时已晚。自知闯祸的他落下了悔恨的泪水。

  冯某被拘留的消息传开,他所在的银行产生强烈的震动。该银行副行长在紧急开会商议补救对策。当天下午,该行分理处就将99000元执行款和2000元罚款汇到法院账户。冯某深刻意识到逾越法律红线不是闹着玩的,在深刻反省、认真具结悔过后,法院依法提前解除了对冯某的拘留。从此,该银行各分理处对法院的查询、冻结、扣划不再人为设置障碍,积极协助法院履行义务,为法院依法执行一路开绿灯。

  像这种事张为众还干过不少。天宁区法院执行局原局长程国元回忆起这样一件事:几年前,安徽小伙子小陈在常州打工期间被某企业的一辆车子撞了,手术费用需要八九万元,这对以打工为生的小陈来说,无疑是天文数字。小陈拿不出这么多钱,而肇事车辆企业既不露面,又不拿钱。小陈的家人只能求助法律。面对这种情况,法院裁定先予执行,让企业先行支付8万元抢救费。接到案子后,张为众立即行动。他在常州接连跑了好几家银行,查该企业的银行账号,最终查扣了该企业账上的3万多元钱。随后他又按照地址上门找企业,可谁知企业已经搬迁了。找不到企业,张为众就找企业老板,他拨通了老板的电话,但老板态度很生硬,一句没钱就挂了电话。

  你说没钱就完了?张为众的倔强脾气又上来了,他几经周折,终于查到了老板家的住址。到了晚上,张为众找上门,可不巧,老板正好不在家。想想还在医院病床上躺着的伤者,张为众没有放弃。功夫不负有心人,等到凌晨三点多钟,终于等到了那个老板。当时那个老板很惊讶,同时也被张为众这种认真精神感动,他当即表示,尽管企业经营遇到困难,暂时拿不出钱来,但他可以自己先垫付上。

  很快,老板就从家中取出银行卡交给张为众。当张为众拖着疲倦的身子回到家时,天已经亮了。由于执行款及时到位,小陈得到了有效救治。小陈的父亲很是感激,逢人便说:“我们在常州人生地不熟的,如果没有张法官,我儿子可能没救了。”

  为时九个月

  做通老上访户的工作

  2019年1月,56岁的张为众调到立案庭信访办公室工作。一名叫做胡某秀的上访十多年的妇女给他留下了深刻印象。张为众还记得第一次接待胡某秀的情形,短短的头发,紧蹙的眉头。胡某秀比张为众大两岁,他喊了声“大姐”,并给胡某秀泡了一杯茶,这让胡某秀顿时感到眼前这位老法官很亲切。

  张为众刚到信访办公室就仔细看过胡某秀递交的材料,不过,他还是耐着性子,花了将近两个小时的时间,听胡某秀讲述她的“冤情”。

  胡某秀的事还得从2009年5月说起。当时,常州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在领取房屋拆迁许可证后,委托常州市某拆迁有限公司对位于茶山街道某村委梅某、胡某秀共有的自建私房实施拆迁。常州某房地产评估公司对该房屋进行了评估。因胡某秀、梅某与常州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未达成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常州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于2011年6月15日向常州市城乡建设局申请行政裁决。2011年6月30日,常州市城乡建设局在调解不成的情况下,作出房屋拆迁行政裁决。胡某秀、梅某未在裁决书规定的搬迁期限内履行搬迁义务,并向天宁区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经审理,天宁区法院依法驳回梅某、胡某秀要求撤销常州市城乡建设局作出的房屋拆迁行政裁决的诉讼请求。胡某秀、梅某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2年初作出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判决后,胡某秀、梅某仍未履行搬迁义务,常州市城乡建设局向天宁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天宁区法院于2012年6月8日对梅某、胡某秀的涉案房屋进行强制搬迁并于当日执行完毕。胡某秀、梅某不服一、二审判决,向常州市人民检察院申请抗诉,常州市人民检察院于2012年9月作出民事行政检察不提请抗诉决定。胡某秀、梅某仍不服,向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江苏高院于2017年1月12日裁定驳回梅某、胡某秀的再审申请……

  “胡某秀无数次上访,从南京到北京,从中年到老年,她的事情不可能轻易化解。”

  “不少领导都接待过她,都没能做通她的工作。”

  听着同事们对胡某秀的介绍,张为众感到这是个难以攻下的“堡垒”。

  “胡某秀认死理,你可不能一根筋,你都这个年纪了,可别为她着急上火。”

  “你已摘除了右肾,可经不起折腾。”

  “对个别老上访户,你还是以‘哄’为主吧,能调了更好,调不好,可不要‘牛不喝水强摁头’,防止人家走极端。”

  一些人对张为众的友情提醒,更让张为众感到信访工作的艰辛。

  是迎难而上,还是走走程序?张为众说,他当时也确实犹豫过。后来一想,老百姓不容易,打太极拳、当和事佬不是他的作风,也不是他的性格。对胡某秀的上访,不但要化解,而且要化解好,决不把麻烦留给后人。打定主意,张为众开始仔细研究起胡某秀的上访材料。

  “胡某秀家拆掉的房子面积为184.66平方米,当时,房屋评估价为86万多元。政府部门给她家的产权调换房有两套,一套建筑面积115.82平方米,另一套建筑面积178.18平方米,两套房屋当时市场价近120万元。两套房子的地段也不错,产权调换,她须结清差价,完全是合情合理又合法的。”张为众对胡某秀的事如数家珍,一些重要事实张口就来。他说,当时的拆迁补偿是透明的,胡某秀要求的拆迁补偿超出合理范围,其反映的“拆迁不合理”“城乡建设局拆迁裁决缺乏资质”等问题与事实不符。

  张为众决定对胡某秀的案件开展化解攻坚战。他研究制定了详细的攻坚化解方案。在包案院领导马亦佳的带领下,张为众与原案件主审法官先后两次寻找胡某秀,但未能找到。首战不利。张为众没有灰心,一个月后,他终于找到胡某秀的丈夫梅某,但梅某拒绝协商。

  2020年9月18日下午,在张为众的建议下,常州中院与天宁区法院联合举行胡某秀信访听证会,并邀请天宁区委政法委负责人、区人大代表、区政协委员、区信访局负责人及茶山街办的相关人员参加。与会人员了解了胡某秀的整个涉诉信访情况,从不同角度做胡某秀的释法疏导工作,可胡某秀还是固执己见。

  “那么大的阵势都没化解掉,还是算了吧。”有人提醒张为众不要再做无用功。张为众却认为,从胡某秀在听证会上的表情和一些话语里,他还是感觉到胡某秀受到了触动,他觉得一定要加把劲,不能前功尽弃,不能功亏一篑。他继续与天宁区信访局和当地街道相关人员沟通,想方设法尽早解决其房屋拆迁安置问题。一次偶然的机会,张为众与天宁区委主要领导汇报了此事,该领导也出面做胡某秀的工作。

  今年3月,胡某秀、梅某终于与拆迁征收部门达成了和解协议,并承诺不再信访,这件长达十余年的信访老案终于彻底化解。

  从事信访工作以来,张为众摸清了全院历年重点涉诉信访案的“家底”,建立了涉诉信访明细台账,将所有涉诉信访案数据登记录入电脑系统平台、重点涉诉信访材料归纳整理入册;撰写了50多期《涉诉信访周报》,开展了重点涉诉信访案件攻坚战等工作。天宁区法院的骨头老案不断化解,新的涉诉信访案件始终保持低位。

责任编辑:王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