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无锡南通三地法院签署跨区域协作协议
共绘环资审判“9+1”机制同心圆
2021-06-16 16:29:10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朱旻 薛专 谢洲
近日,江苏省南京市、无锡市、南通市三地法院在南通如皋市人民法院长江流域环境资源第二法庭召开长江流域(江苏段)生态环境保护司法协作会议。
会上,南京玄武区人民法院、无锡江阴市人民法院、南通如皋市人民法院共同签署《长江流域(江苏段)生态环境保护司法协作框架协议》。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夏道虎出席签约仪式。
自2019年江苏高院环境资源审判“9+1”机制改革推行以来,承担环资审判任务的如皋法院、玄武区法院、江阴法院根据改革要求,积极开展跨区域环境资源审判实践并取得初步成效,但也发现证据标准、打击重点、裁判尺度不统一等问题。此次签署协议旨在探索建立三地关联案件统一尺度处理机制,建立环境司法信息共享平台,建立裁判规则研讨机制等十个方面通力协作,共同推进长江流域(江苏段)生态系统整体性保护,为长江经济带可持续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责任编辑:于子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