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冬至案”判决书。
在左权县城,由山西省人民检察院退休干部王艾甫老先生创办的辽县抗日战争纪念馆,成了来左权必去的学习教育地之一。在二层展厅,一份装裱起来的蝇头小楷刑事判决书,吸引了记者的注意:
“……查证史虎山与岳冬至因争风嫖娼结下仇恨,此次踢死岳冬至本应偿命,唯以踢死岳冬至之原因系初而殴打,继而不防一脚踢死,并非立意要致命冬至于死。且该犯年未满十八周岁,尚未成年,依法应减轻,故从宽处理,免于判处死刑,以冀自新。王天保伤害他人身体应以伤害论罪,石献英、石羊锁滥用职权命令史虎山、王天保捆打岳冬至应以渎职论罪……”
王艾甫介绍,判决书里提到的岳冬至,家住左权县芹泉镇横岭村,正是赵树理作品《小二黑结婚》中男主人公“小二黑”的原型。判决书翔实地再现了现实生活中的“小二黑”之死。
据横岭村村支书胡文庆说,这份判决书起初并没有得到横岭村百姓的认可。
1943年4月,在北方局政策研究室工作的赵树理在横岭村搞农村调查,在和房东家的一个亲戚交谈时,得知他正要到县里告状。那位亲戚的侄儿叫岳冬至,是村里的民兵小队长,因为与从河北武安县搬进村子里的名叫智英祥(一说智英贤)的俊女子自由恋爱,结果被村子里几个爱慕智英祥美貌、争风吃醋的青年诱骗至一房间施以拳脚,不幸失手将其打死。县政府在了解情况后,几经侦讯,真相大白,便依法惩办了凶手。
“案子虽然结了,可村民们并不买账。”王艾甫说,村民们普遍认为,岳冬至家里为他收养了一个9岁的童养媳,智英祥家中也为她应下了一门亲事,尽管两人都不同意,但是自由恋爱就是违逆。史虎山等人打死岳冬至固然不应该,但说到底也是情有可原。
当时根据地《晋冀鲁豫边区婚姻暂行条例》已颁布一年多,其中第四章第十条明确规定,“结婚须男女双方自愿,任何人不得强迫”,并对订婚、解除婚约、结婚、离婚、子女问题都有明确的规定,可村民们对此一无所知,这成了赵树理的胸中块垒。
为解决这个在边区普遍存在的社会问题,提高群众的法治思想觉悟,赵树理决定以岳冬至为原型进行创作,并将故事结果由悲剧改为喜剧,把边区群众从封建思想的束缚中解脱出来。
在《小二黑结婚》问世后,边区群众对男女婚姻自由之事有了深刻的认识,也重新审视“岳冬至案”。越来越多的边区男女青年冲破封建枷锁,自由恋爱、自主结婚,这也激发了更多妇女乃至广大群众参与到革命队伍中来。
“经由红色司法保障的婚姻自由,极大解放了被压抑的人性,在当时有极大的进步意义。”胡文庆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