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祥云贪污案
2021-06-02 14:36:40 | 来源:人民法院报
 

  1933年11月,有人举报时任中央政府总务厅主任左祥云与总务厅事务股长管永才联手贪污工程款,经常大吃大喝,还强迫群众拆房,随意砍伐群众树木。1933年12月28日,毛泽东亲自主持人民委员会会议,讨论左祥云及总务厅腐败案件。1934年2月13日,中央苏区最高法院在中央大礼堂开庭公开审判左祥云及有关人员。审判历时近5个小时。法庭认定,左祥云贪污公款大洋246元7角。勾结总务厅管理处长徐毅出具介绍信有计划逃跑,勾结反动分子买卖路条,盗窃军事秘密图献给白军,并企图逃到湖南组织蒋介石的游击队进攻苏维埃,又私偷公章和介绍信到雩都参加主席团会议,企图做反革命的活动。据此,法庭判决左祥云死刑。同时,对其他有关人员作了相应判决。1934年2月18日,左祥云被执行枪决。

责任编辑:刘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