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倾听“近一步” 为民“深一度”
2021-05-31 09:32:32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元春华
 

  图①:临川区人民法院法官开展农民权益相关法律宣传。

  图②:黎川法院法官到中学开展法治宣讲活动。

  图③:抚州中院法官走上街头宣传知识产权法律。

  图④:资溪县人民法院法官实地调解纠纷。

  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江西省抚州市两级法院聚焦民情民意,创新服务举措,回应群众关切,大力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在人民群众和法院间搭建“连心桥”。

  党员垂范有力度

  “履行保护环境之责,是每一家企业可持续发展的必选题。你们在劳动用工、生产经营中遇到什么难题,我们愿意帮助提供法律指导,对于涉及企业的诉讼案件,我们还设有专门的‘绿色通道’。”

  “有了法治护航,我们对企业发展前景更有信心!”

  2021年4月26日,抚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赖彩明来到抚州红狮水泥有限公司走访,这也是今年4月里他第二次来到这家企业,“关切企业生产经营中的法律难题”,始终是每次走访绕不开的话题之一。

  当天,在该院第一党支部微信群里,有关情况很快被记入该支部“我为群众办实事”工作台账。

  “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中,抚州中院充分发挥领导干部的率先垂范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以“法官进万家”等活动以抓手,以党支部为单位分别组队,走近群众身边开展各种形式的志愿服务。

  该院第三支部、第七党支部党员利用周末时间到万达广场,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教您足不出户打官司”主题党日实践活动,向市民宣传普及足不出户打官司的智慧法院服务。

  第六党支部党员来到硕果时代商场为群众普及保护知识产权相关法律知识,走进江西博雅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和江西珍视明药业有限公司,为解决知识产权保护举证难、索赔难“号脉把方”。

  第一支部所在的全国“巾帼文明岗”——抚州中院民一庭在全市开展人身安全保护令实施情况调研,送法进村参与农村妇女“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

  第九支部来到江南春晓路,围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十大修改热点以及民法典中涉及未成年人权益的条文,进行深入解读宣传。

  ……

  今年4月以来,抚州中院各党支部组织开展主题活动18次,发放宣传资料1232份,接待群众558人次,解答法律咨询922条,深入15家企业帮助完善合同条款53条,提出司法建议3件。

  各县区法院党支部开动脑筋,创新形式,聚焦事关群众切实利益的问题,引导广大党员活跃在便民服务一线。

  “乐安县人民法院上门立案解民忧”“宜黄法官冒雨制腾房”“临川赶着圩日去普法”“南城设置电子岗位牌为民服务零距离”“崇仁县人民法院‘云开庭’成功调解拖欠农民工工资纠纷”“黎川护航企业计划微信工作群有热度”……

  打开抚州法院网“为民办实事”专栏,点开标题,一幅幅真切为民的画面和故事跃然于眼前。

  自教育整顿开展以来,抚州法院网访问人数和新闻头条点击率大幅增加,环比往年同期上升30%以上。

  窗口服务有亮度

  窗口有多亮,民心有多暖。诉讼服务中心是人民法院服务群众的重要窗口,关系着人民群众对法院的第一印象。

  4月25日上午,广昌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一位中年男子手里拿着一沓收货凭证正咨询立案事宜,欲通过诉讼追回10名客户拖欠的瓷砖款。法院工作人员发现其中5人身份证及住址不明确,无法当场立案,遂很快联系相关部门确定了5人的相关信息。后经过做工作,5件诉前调解,3件和解撤诉,2件分流到相关基层调解组织做工作。

  该男子坦言:“第一次进法院心里有些紧张,没想到法官不仅热情,效率还这么高。我奔波了大半年的难题在法院半天就解决了。”

  随手翻开广昌法院诉前调解登记册,数据显示:今年已有206件纠纷进行了诉前调解,调解成功162件,标的额最大111.7万元,为群众节省10余万元诉讼费。而同期该院民事立案449件,很大一部分纠纷“过滤”在立案登记前。

  当天16时许,笔者走进南丰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看到一名男子正在办理起诉离婚立案手续。因该案不属南丰法院管辖,工作人员小江征得该男子同意后,熟练地通过“移动微法院”平台将起诉材料传送至有管辖权的法院。大约10分钟后,该男子收到了南京鼓楼区人民法院发来的受案通知书。

  在东乡区人民法院部分当事人选择走进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旁的全市首家“24小时法院”,在这里,8小时外以及法定节假日也能享受全流程的自主立案等诉讼服务。

  在抚州中院诉讼服务中心,笔者了解到,该中心通过“一站、集约、集成、在线、融合”5个关键词,推出“生效证明免提供”“律师服务一码通”“12368问效限时结”等新服务,进一步加大加快在线诉讼服务。

  今年以来,该中心受理网上立案申请90件、跨域立案申请29件,办理网上保全21件,立案调解纠纷10起,为15名律师办理“律师一码通”,一次性告知来诉群众补充立案材料132件。

  只要10多分钟,当事人就能办好事走人;“跨域立案”“立等可调”“网上保全”,已逐渐成为常态;需要补充立案材料的,工作人员一次性向当事人列明清单。

  在抚州两级法院的各大诉讼服务中心,人们看到的不仅是笑脸,还有笑脸背后的效率——让当事人最多跑一次。

  不久前,全国法院诉讼服务信息平台质效考核成绩出炉,乐安法院、广昌法院(动态排名)连续多日并列位居全国第一,抚州中院(动态排名)位居全国各中院第六。

  一站解纷有速度

  “原告方信号是否正常?”

  “好的,双方信号正常,现在正式开庭!”

  4月19日,崇仁“多元化解”法院速裁团队法官周丽荟打开“多元化解e平台”,对一起涉农民工工资劳务合同纠纷进行调处。经过40分钟,远在湖北的原告张某和被告邹某达成了调解协议。

  就在同一天,南城县人民法院新丰街人民法庭庭长邓俊鹏在网上快速调解了一起好友之间因借贷引发的纠纷,该案双方当事人在深圳龙华区务工。

  “又快又好解决诉讼纠纷”,不仅为当事人普遍关注,更是人民法院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重要目标。

  “多元化解e平台”是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与抚州中院联合相关公司研发,利用移动互联网、大数据、视频云等技术,面向各级多个部门参与多元化解纠纷提供全流程智能化的服务平台。该平台在抚州等地成功试点后,于2019年4月向江西各级法院全面推开。

  今年以来,抚州两级法院依托党委政法委的高位推动,深化“多元化解e平台”应用,不断升级平台功能、拓展服务触角,凝聚更多的基层组织和社会力量,让更多的纠纷得到及时有效稳妥化解。

  抚州中院将“多元化解e平台”向行政诉讼领域延伸,成立江西首家市级行政争议多元调处中心,在线协调化解市行政诉讼案件、市政府为复议机关受理的行政复议案件,以及市委市政府交办的重大、敏感行政争议。同时将“多元化解e平台”嵌入抚州中院与市政府、市工商联分别建立的破产审判府院联动机制和联系协调机制,携手成员单位推动企业破产案件“减震落槌”、推动涉企纠纷高效化解,为全市工业3年倍增行动提供精准司法护航。

  各县区法院坚持面向基层,将“多元化解e平台”融入到具有地方特色的调解工作机制,实现数字时代多元化解的升级,力求矛盾就地调、不上交。

  乐安法院依托“法通村”机制,运用“多元化解e平台”深化“法润园区”服务,强化园区管委会、劳动部门、律师协会线上“法律会诊”,提升企业抗风险能力。广昌法院擦亮“妈妈法庭”品牌,在县城人口集中的区域成立三家工作室并嵌入“多元化解e平台”管理,形成以县法院为中心点,以妇联、关工委等部门为横竖轴,以工作室调解员、人民调解员为“圆边”的多元化解纠纷“同心圆”,让身边纠纷不出社区、乡镇。金溪县人民法院交通事故速裁庭针对当地事故理赔慢的问题,接入“多元化解e平台”“五老”开展诉前调解、快速立案、现场受理、就地开庭等一站式服务,打造了交通事故处理的高速通道,其中诉前化解案件占八成。

  全市法院共运用“多元化解e平台”调处各类矛盾纠纷4301件,其中调解成功3980件,诉前调处约占三分之一,平均结案周期不到30天,实现了整合调解资源、加快诉源治理、及时化解诉争、推动多元共治的“四赢”效果。

  善意执行有温度

  执行工作是人民法院办理案件的最后一道“工序”,同时又是缓解当事人矛盾对抗的最后一道“关口”。

  抚州市两级法院在依法维护裁判威严、彰显司法力度的同时,积极贯彻善意执行的理念,让人们看到司法的温度。对于正在生产经营的企业,提倡采取“活封”“活扣”方式,依法慎用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性措施。被执行人有多项财产可供执行的,选择对被执行人生产生活影响较小且方便执行的财产执行。对于当事人之间有亲友关系,或者诉讼前有过合伙等密切关系的,在强制执行前征询双方是否有和解意向。

  4月26日一大早,胡女士就来到金溪法院,将一面锦旗送到了执行法官彭靖翔的手里,感谢彭法官千里执行收回借款,又帮助她和朋友重归于好。

  原来,胡女士与邓某、周某系朋友关系,因为邓某、周某欠款未还,胡某将两人告上法庭并胜诉。不久前,彭靖翔远赴贵州将正在当地经营面包生意的邓某、周某控制。得知双方曾系朋友关系后,彭靖翔法理并融做工作,当场促成该案执行和解:邓某、周某一次性支付了案款20万元,余款将在年底付清。

  发现被执行人财产线索,但被执行人仍然拒不执行,怎么处理?

  依法强制执行财产,乃至拘留被执行人,在人们看来无疑是再正常不过的选择。

  然而,崇仁法院副院长王芳在执行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时,给了人们不一样的答案。

  该案被执行人于某拖欠申请人尧某和曾某300余万元,在法律文书生效后仍一直未归还。今年4月初,王芳来到广东江门于某经常出入地和投资入股单位开展调查,发现被执行人与他人合伙经营加油站等财产线索。得知自己活动轨迹和财产线索被法院掌握后,于某主动联系了尧某,数天后来到崇仁法院协商。

  然而,双方沟通不是很顺畅,直到当天中午12时,双方对还款的时间、金额无法达成一致,于某还不同意提供人保或者物保。王芳放弃午休,拿出已固定好的财产线索证据放在于某面前,讲明拒不履行可能被拘留。如果于某非法转移财产,会触犯刑法,不但影响以后人生的走向,甚至会影响子女。王芳还提醒被执行人于某,暂时没有将其纳入失信限高名单,也没有立即强制执行,主要是为了尽量避免给于某经营带来损失。

  于某听后,十分震撼,态度发生改变。随后,双方就分期付款方式、金额以及担保方式,进行进一步协商。当晚19时左右,最终确定了协议内容,特别是担保人。当晚21时许,担保人乘飞机飞往南昌,然后转车到崇仁法院。

  等三方签完字后,时针指向了凌晨3点。


责任编辑:罗一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