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解放,妇女惨遭迫害的案件为何时有发生?
一份报告催生婚姻法
2021-05-26 10:24:18 | 来源: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 | 作者:邢天然
 

  1949年10月19日,吴溉之被任命为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从此,开始了与新中国司法事业的不解之缘。

  革新“劝合婚姻”观念,倡导婚姻自由

  当时,婚姻案件出现了不同寻常的激增。山西省文水县,在1949年7月至9月发生的民事案件中,婚姻案件占了86%;盂县在同年9月发生的民事案件中,婚姻案件占97%;崞县同年1月至8月共受理婚姻案件744件之多;五台、定襄等县的民事案件中,几乎百分之百是婚姻纠纷。

  其他省份都有相似情形。各地婚姻案件,绝大多数是受压迫的妇女自发起来要求解除不合理的婚约。

  由于残存的封建守旧思想和报复行为,许多要求解放的妇女惨遭迫害,自杀、伤害、毒打等各种惨案时有发生。根源在于,部分司法及区村党员干部中存在着轻视妇女甚至压制妇女的思想和作风。

  吴溉之发现了这一问题,在1950年2月6日向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秘书长林伯渠和中共中央报告了有关情况,并提出破除政府工作人员中的“劝合婚姻”观念,遵循婚姻自由原则。

  吴溉之的报告引起中央人民政府副主席刘少奇的重视,刘少奇在报告上批示:“请最高法院汇集材料,写一篇婚姻案件文章发表。请妇联主动与各党派座谈婚姻法,以便在最近通过并颁布。”

  根据刘少奇的指示,3月8日国际妇女节这一天,《人民日报》发表题为《老解放区劳动妇女迫切要求婚姻自由,亟应改革残存的封建婚姻制度安定生产情绪》的文章,深刻剖析旧的不合理婚姻制度,呼吁婚姻制度的重大变革。4月13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4月30日经毛泽东发布命令,自5月1日起公布施行。

  一张行军床,法院就是家

  担任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之后,摆在吴溉之和同事们面前的是全新的任务、未知的困难和巨大的挑战。

  进城不久的吴溉之顾不上安家,在办公室里架了张行军床,就开始没日没夜地工作起来。他参与研究起草《最高人民法院试行组织条例》,主持调配干部工作,从人民解放军中抽调若干老干部并吸收一部分青年知识分子充实健全组织机构。

  不仅如此,他还亲自找干部谈话,组织业务培训,到1950年4月,除行政审判庭未设置外,其余各庭、厅、处都按条例规定建立起来,最高人民法院组成了精干、高效的班底。

  根据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需在各大行政区设置分院。为此,吴溉之倾注了大量心血,从分院院址的选定到人员的配备、经费的筹集,他都亲自运筹,一一落实。

  到1952年4月,东北、西北、华东、中南、西南、华北6个分院先后在沈阳、西安、上海、武汉、重庆、天津建立。

  审判大贪污犯薛昆山、宋德贵

  薛昆山原来是张家口一个仅有200匹布资本的皮毛商人,1945年张家口解放时,乘机混入国家贸易机关。1951年,他当上了中国畜产公司业务处副处长,利用职权盗窃国家经济情报,为其经营的19家商号服务,所得非法财产在23亿元以上(旧币,1万元折合现行人民币1元)。

  按照当时的标准,贪污金额在1亿元以上者为“大老虎”。

  宋德贵,曾任中央公安部行政处处长。1951年,公安部为了修建房屋,派他去东北购运木材。在奸商的收买和勾结下,宋德贵犯了盗窃国家资财的严重罪行,个人贪污6.4亿元。

  1952年初,公安部查出了薛昆山和宋德贵的案子。吴溉之协助时任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沈钧儒组织临时法庭,准备案件审判工作。

  1952年2月1日,北京中山公园音乐堂,沈钧儒任临时法庭审判长,吴溉之任审判员,法庭公开审判薛昆山、宋德贵等7名贪污犯,并依法宣判薛、宋死刑,并没收其全部财产。

1952年2月1日,中央人民政府最高法院在北京中山公园组织临时法庭公审贪污犯。沈钧儒(左二)亲任审判长,吴溉之(左一)任审判员。

  “镇压反革命必须打得稳、打得准、打得狠”

  20世纪50年代,吴溉之深入北京、天津、河北、湖南、四川、贵州等地调查考察,发现镇压反革命运动中群众力量远没有充分发动起来,对反革命分子的罪恶事实揭露不够;司法工作中的案卷证据不足,在处理过程中也就存在着“宽大无边”的偏向。

  对此,吴溉之指示各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惩治反革命条例》,依靠当地党委,会同检察、公安机关,放手发动群众,充分揭露反革命真相,把证据搞扎实,把定性搞准确,弄清犯罪事实的“首从轻重”之后,给予应得的惩处。

  “宽大决不能无边”,这个“边”,就是要人民法院掌握住“首从轻重”的具体事实,而分别判以“应得之罪”。吴溉之一直这样强调。

  在纠正“宽大无边”偏向后,对反革命分子的处理又冒出了“主从不分,轻重倒置,乱打乱关乱杀”的苗头。吴溉之详细写出调查报告,及时向最高人民法院和中央政法委员会汇报,要求必须克服草率现象,严格按法律办事,防止和纠正冤假错案。“镇压反革命必须打得稳、打得准、打得狠。”

吴溉之与沈钧儒(左)及女儿合影。

  “严惩毒枭是人民政府的又一大德政”

  1950年年初,吴溉之参加起草了《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严禁鸦片烟毒的通令》,立即督促法院系统对于贩毒、售毒、制毒、运毒的人犯、惯犯,以及开烟馆的大业主、大窝主等,依法坚决予以打击。

  到1952年年底,中国彻底清除了百余年来危害人民深重的烟毒灾害,群众盛赞说:“这是人民政府的又一大德政!”

  1979年8月27日,在吴溉之的追悼会上,时任中央政治局委员胡耀邦致悼词时说:“全国解放后,吴溉之先后担任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党组书记和中央监委常委,为建设我国法律工作队伍,加强社会主义法制,严肃党纪,付出了很大的心血。”

  参考文献:

  《吴溉之在最高人民法院履职的五年》,《湘潮》,王颖,2015年10月

  《解放战争时期的通化省委书记吴溉之:峥嵘岁月写春秋》,《通化发布》,2018年12月


责任编辑:刘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