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西湖法院调解一起租赁合同纠纷案件
2021-05-25 14:45:02
 

  中国法院网讯(刘凌雄 魏昆)近日,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诉前调解了一起因新冠肺炎疫情引发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承租人徐某受疫情影响无法在南昌找到合适的工作,经法院调处,出租人张某当庭退还承租人徐某50%的租金共计3000元。

  2020年8月30日,徐某在安居客网站上看到张某的租房信息,遂联系张某要求租房。双方沟通后,互加微信,徐某于当日通过微信转账付给张某一年预付租金6000元。然,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徐某迟迟无法在南昌找到适合的工作,故徐某并未入住涉案房屋。为此,徐某多次与张某协商解除租赁合同事宜,并要求全额退还预付租金。但张某以房屋空置多日致使损失扩大为由,一直不履行退还租金的义务,双方由此涉诉。

  立案前台法官收案后,考虑到案件事实较为清楚,标的不大,遂将该案纳入诉前调解程序。专职调解员收案后,立即通知双方进行诉前调解。一方面,调解员向原告徐某释明,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虽然属于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也并非必然导致合同免责解除。即便疫情对原告徐某工作造成一定的影响,但该影响尚未达到令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程度。同时,房屋空置也确实导致出租人张某产生了一定的损失。另一方面,调解员向被告张某释明,徐某受疫情影响导致工作无着落,经济压力较大,如租金不能退还势必使徐某雪上加霜。

  经调解员反复调解,双方最终达成一致,出租人张某退还承租人徐某50%的租金共计3000元。收到退还的款项后,承租人徐某当即撤回了起诉,双方案结事了。

责任编辑:王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