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辽宁省大连市西岗区人民法院持续转变家事审判理念,创新“法院+”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打造出前端诉源治理、中端矛盾调解、末端司法审判的全链条家事审判“西岗模式”,推动家事审判与社会治理深度融合,实现了家庭疗伤、社会减压、法院减负的共赢。
端口前移纠纷排查消解矛盾于萌芽
2020年以来,西岗区法院家事审判团队法官开启了联系群众常态化模式,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嵌入到基层社会治理最前端、延伸至距离群众最近处。
“每名法官平均需要服务1个社区6000余名居民,明显人员不足。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我们采取家事审判法官分片包干、其他法官全员轮值的方式,定期走进社区网格、走家访户,及时发现排查纠纷、提供法律咨询,在潜移默化中定分止争。”该院家事审判团队法官王璐说。
为更好开展家事审判工作,西岗区法院在区委、区政府支持下,以打造“无讼社区”为目标,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立工作室、5个街道司法所设立工作站、47个社区设立工作点、234个平安网格设立工作岗,构建起室、站、点、岗协同联动的四级工作体系,形成矛盾纠纷全域发现、分层过滤、递进处置的诉源治理网格化格局。
同时,西岗区法院通过实施能力提升“手拉手”行动,推动社区综治专干、妇联专干、网格员、片区民警、社区工作者等一线人员多渠道开展纠纷排查,及时掌握源头线索并化解,最大限度缩短矛盾“发酵期”。对于难以解决的问题,由家事诉讼中心派出的法治指导员提供法律专业建议。
据统计,2018年以来,西岗区法院先后通过组织家事审判法官进社区、庭审观摩、个案评析等形式,深入群众普法25次,该院受理的家事案件呈逐年递减趋势。
调解优先推出家事审判“新良方”
针对家庭成员内部矛盾冲突特点,西岗区法院形成以调为主、以判为辅的新型调判二元关系,切实把调解作为化解家事纠纷的首要结案方式,建立起司法、行政和社会力量链接,打造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行业调解联动的新型家事纠纷综合调解机制,专业化、规范化、多元化提升调解质效。
2017年,西岗区法院制定出台《家事案件调解工作规则》,规定除不适宜调解的案件外,家事案件鼓励和引导当事人优先选择成本较低、对抗性较弱、有利于修复关系的途径化解纠纷。
同时,西岗区法院调解员制度将优质调解资源布局到矛盾发生地,全面介入家庭纠纷调处;积极引入社会组织全程参与,创建法院、社会组织、当事人“三位一体”家事调解新模式,通过心理治疗等方法修复感情、维护权益;建立职能部门、新闻媒体、当事人亲友“三方联动”化解机制,形成以法院为主导、多方合力调解的工作格局;充分整合社会力量,协调推进落实部门联席会议制度,携手妇联发挥婚恋心理专家、家事调解员、家事调查员、情感观察员“四员”优势,推动部门分工协作、政策衔接,凝聚壮大调解综合力量。
创新机制法理情交融尽显司法柔情
“感谢法官还能再来帮我们解决矛盾,给我们讲解了这么多案例和法律,让我们在家里自己把矛盾都说开了,我们以后会耐心赡养老人。”王老汉子女高兴地对来家回访的法官说。
王老汉80多岁了,其4个子女在老人赡养问题上产生了分歧,此前经过调解已达成了赡养协议。但法官回访时发现,因子女间沟通不畅,轮流照顾陪伴老人的新约定未正常履行,赡养的事情始终没有得到解决。
了解情况后,法官立即邀请社区干部和特邀调解员共同召集4位子女以案释法,同时为老人讲解老年人权益保障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最终,子女答应各自退让一步,达成轮流照顾老人的可行性方案。
针对家事案件“定分”易、“止争”难的实际问题,西岗区法院注重在判决后跟踪回访和帮扶,家事审判的社会辐射功能进一步增强。
在工作中,西岗区法院家事审判团队着力发掘家事审判新特征,分别针对离婚纠纷案件、赡养纠纷案件、家庭暴力案件所呈现出的不同特点,总结提炼案件新特征,采取背靠背调解、“三部曲”教育等方式,探索内在规律,完善家事审判操作规程。
该院家事审判团队还精心打造孝道家训文化长廊,配套设置柔性化家事调解室、亲子关系观察室、家事电教中心和家庭文化图书角。在家事法庭中,强化家庭场景的代入感,法官以“丈夫”“妻子”“父亲”“母亲”等家庭成员称谓,代替原告、被告等专业法律术语,缓解双方对立情绪,传递司法温度。
“积极推进家事审判制度和工作机制改革,更加注重情感、伦理、家庭关系的整合、调整和修复,使家事案件当事人充分感受到法院的人性化关怀,将司法服务温情延伸至庭外,这是我们一直追求的目标。”西岗区法院院长范业宏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