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衢州市衢江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管办主任 苏来琪
2016年,在司法体制改革的背景下,我有幸成为全院首批28名员额法官之一。五年有余的办案过程中,有一起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案情并不复杂,却让我印象深刻。
那是2019年11月的一天,年届古稀的徐某在田间劳作时,因突发脑溢血昏倒在地,被紧急送往医院后因抢救无效而离世。
家属为此要求医院方赔偿,双方协商无果,遂诉至法院。在多次调解过程中,家属和医院方就医疗过错各执一词,我一度准备启动司法鉴定程序。
在组织当事人对送鉴材料进行质证时,我注意到,在“热闹”的现场,有一个老奶奶孤独地佝偻在角落里,一直耷拉着脑袋。经了解,她是死者的老伴,只要一听到老伴的名字,她就开始叹气,不时抹着眼泪。
据老人子女们讲,由于父亲是突然去世的,老母亲直到现在都还难以接受这个现实,天天以泪洗面,晚上无法入睡,精神和身体都快垮了。这次到法院,她坚持要来,但全程都是由儿女们搀扶着。
“在问题解决之前,老伴去世的事情每被提起一次,对这个老奶奶来说都是一次情感上的再伤害。”想到这些,我暗暗调整了办案思路,临时将证据交换变成了现场调解。
鉴于死者的儿子情绪最激动,我重点做他的思想工作,告诉他当务之急是要照顾好自己的母亲,不可因为自己执意打“气官司”,对母亲造成不可挽回的二次伤害。另一方面,我又主动与医院方进行沟通,促成他们临时派出一名副院长到场参加调解。
“家属应该早点让死者入土为安”“医院方也要体谅家属的心情”……在调解室里,我从双方当事人的角度出发,一步步引导,双方对立的情绪慢慢软化了下来。
“法官,谢谢你这么为我们考虑!”最终,双方均同意各退一步,并达成了由医院方给予死者家属一次性补偿的调解协议。
“由于事情得到及时妥善的解决,我妈开始走出阴影,身体状况和精神状态正在慢慢恢复……”最近,在对该起案件进行回访时,听到老人子女跟我说的这个消息,我为自己当初的选择而深感欣慰。
正所谓“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我想,如果每个法官在处理纠纷时能多一点同理心,善于换位思考,多站在当事人角度去看待问题、考虑问题、解决问题,逐渐拉近法官与当事人、当事人与当事人之间心的距离,各方的距离近了,当事人彼此间的隔阂就更容易消除,最终实现案结事了。
(苏来琪/口述 周凌云/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