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法院和法官,我替孩子谢谢你们了!”近日,一名70多岁的老奶奶易某华带着其儿子和孙子,把一面写着“情暖人心、执法神速”的锦旗送到了江西省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的手中。
万某红、黄某俊于2010年2月1日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并生育一男孩黄某恩(患有自闭症、多动症和智障且生活不能自理),婚后,双方因性格原因为家庭琐事经常发生争吵,2013年下半年因黄某俊到宜春工作双方聚少离多,感情日益恶化。万某红遂起诉离婚,因小孩抚养的问题黄某俊一直不同意离婚。2016年9月13日,袁州区人民法院判决不准予离婚,宜春中院二审维持原判。
2017年12月8日万某红再次起诉离婚,袁州区法院判决不予离婚,万某红不服向宜春中院提起上诉。同时,在法定代理人黄某俊的代理下,儿子黄某恩向法院起诉要求万某红支付抚养费。二审判决,万某红每月承担黄某恩抚养费1000元。
2018年5月23日万某红与黄某俊离婚纠纷案经多次调解,最终达成调解协议,双方自愿离婚,黄某恩由黄某俊抚养,万某红须每月支付抚养费1000元。
了解困难 公正审理
相关案件审理期间,宜春中院承办法官了解到:男女双方身体均不好,均承受债务压力。男方拆迁安置房被其自行拍卖还债,现在外省打工;女方开庭时突发心脏病送医药抢救且查明患有抑郁疾病。
男方父亲是工厂工人且去世十多年;母亲是下岗工人,右手残疾,残疾等级三级,且因患有胆结石做过多次手术。女方父母均患有多种疾病,均在治疗中。黄某恩自3岁起就由奶奶易某华照顾,如今易某华年事已高且右手残疾,身体不好。其因照顾小孩,身心疲惫、神经衰弱,以致失眠,其甚至和法官提过多次带着小孩一起去死,给自己和小孩一个解脱,也给其儿子黄某俊减轻压力。
多方协调 缓解压力
为此,承办法官多次做男女双方的工作,希望双方看在小孩的份上,争取复合,但双方确实感情完全破裂;
在看到复合工作不成的情况下,承办法官又多次到男方母亲易某华所在的居委会、街道办和袁州区人民政府了解和反映情况,并发出了司法建议函,建议政府动员相关单位和社会力量给予这个家庭经济和生活上的帮助以及对黄某恩疾病康复治疗的照顾,以缓解男方的生活压力,特别是缓解易某华的生活、身体和精神压力。
爱心汇聚 排忧解难
考虑到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后,母亲万某红因自身患有多种疾病,一直无力支付黄某恩的抚养费的情况。宜春中院积极为这个家庭申请国家司法救助资金。
考虑到男方拆迁安置房被转卖还债,易某华没有固定的居住场所照顾小孩,宜春中院还为其出具办理司法救助的证明,为其申请公租房提供了帮助。
目前,在宜春中院和有关政府部门的努力下,这个家庭已经领到了司法救助金,申请到了公租房;特别是黄某恩进入宜春特殊学校后,经过治疗和学习,病情得到较好的改善,给这个家庭带来了莫大的安慰。
现在,易某华打消了原来悲观的念头和情绪,精神状态明显好转,也能更好的抚养小孩,为此特意带着其儿子和孙子到宜春中院送锦旗表示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