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讯(蒋励 李慧杰)4月23日,按照最高法要求,广西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举行18家少年法庭统一授牌仪式。至此,桂林已实现全市法院少年法庭全覆盖,审理涉及未成年人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市中院党组书记、院长陈敏,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徐彦平出席仪式并讲话。授牌仪式由市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黄强主持。
授牌仪式上,陈敏对今后一个时期桂林两级法院未成年人审判工作进行部署。她强调,要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新时代未成年人审判工作的意见》的各项规定要求;要配强力量,努力打造一支高素质的少年法庭队伍;要强化协作,形成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和犯罪预防合力;要合理规划,详细制订促进少年法庭科学发展的考评指标;要加强指导,确保全市少年法庭改革工作取得实效。
徐彦平对桂林市两级法院少年法庭统一授牌表示祝贺,对桂林法院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工作给予高度评价,同时,从强化责任担当、加强机构建设、强化联动机制、营造良性保护氛围等方面,对少年法庭工作提出了要求。
据悉,桂林中院作为全国法院第二批独立建制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试点单位,近年来,高度重视少年法庭工作,大胆创新,勇于探索,先后推行了圆桌法庭、庭前联合社会调查、庭审联合教育、犯罪记录封存、心理辅导、合适成年人参与诉讼和刑事和解等少年审判制度,将家事审判与少年审判相融合,构建了一整套惩教和维权相结合的专业化、规范化审判机制和维权机制,形成了少年审判品牌。
2014年至2020年,桂林中院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共审理刑事、民事案件1450件。全市两级法院审理涉少刑事案件952件,刑事涉案未成年人社会调查率、法庭教育率均达到100%。积极开展回访帮教,帮助近千名未成年犯重建心理、安心改造。全市未成年罪犯占全部罪犯比率,从2014年的5.8%下降至2020年的3.9%。全市两级法院的涉少审判工作获得上级肯定,桂林中院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秀峰法院先后被评为“全国巾帼文明岗”、自治区“三八”红旗集体和桂林市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并涌现了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全区家事审判工作先进个人等一批先进典型。
市公安局、市检察院、市司法局、团市委、市妇联、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关心下一代委员会相关领导,各基层法院院长、少年法庭负责人和桂林中院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全体干警,参加仪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