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最高人民法院少年法庭工作办公室成立的有关情况并发布7起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典型案例。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少年法庭工作办公室主任杨万明,最高人民法院刑一庭庭长、少年法庭工作办公室副主任何莉,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长、少年法庭工作办公室副主任郑学林,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副主任周加海出席发布会介绍相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李广宇主持新闻发布会。
3月2日,最高人民法院成立少年法庭工作办公室,并在六个巡回法庭设立少年法庭巡回审判点。杨万明任少年法庭工作办公室主任,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沈亮任常务副主任。
杨万明介绍,最高人民法院少年法庭工作办公室是一项层级高、职能实、成员相对固定的重要工作机制,主要负责综合统筹未成年人审判指导,参与未成年人案件审判管理,协调开展未成年人案件巡回审判等工作。
自1984年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建立我国第一个专门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合议庭以来,少年法庭从无到有、从少到多,不断成长壮大,为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预防矫治未成年人犯罪、建立健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少年司法制度作出了积极贡献,被誉为“特殊的希望工程”。
据介绍,自2016年至2020年,全国法院依法审理拐卖、猥亵儿童、组织儿童乞讨等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刑事案件24035件,惩处罪犯24386人;全国各级人民法院一审审结的涉及未成年人抚养、监护、探望等民事案件120多万件,充分保障了未成年人的民事权利。
“涉未成年人案件数量虽然不多,但各方关切、影响深远。”杨万明说,“针对近年来社会关切的杀害、性侵、拐卖、虐待未成年人,校园欺凌以及利用网络实施的严重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等犯罪行为,人民法院坚决依法严惩,对挑战法律和社会伦理底线、性质恶劣的重大犯罪,该判处重刑乃至死刑的坚决依法判处,绝不姑息。”
杨万明表示,少年法庭工作办公室将坚持少年审判的专业化发展方向,切实强化对全国少年法庭工作的统筹协调、统一指导,有针对性地加强少年审判问题研究,充分发挥好中国审判理论研究会少年司法专业委员会等平台的作用,借助专家学者的智慧力量,努力为推动新时代人民法院少年法庭工作实现新发展,为加强新时代未成年人保护和犯罪预防工作作出应有贡献。
发布会发布了4起未成年人权益司法保护刑事案例,其中既包括人民法院教育感化挽救失足未成年人,帮助未成年人重回人生正轨的案例,也包括故意杀人、强奸未成年人等社会影响恶劣,严重侵害未成年人的犯罪案件。何莉表示,人民法院对严重侵害未成年人的犯罪案件始终坚持零容忍态度,坚决依法从严从重惩处,绝不动摇。
典型案例里还包括一起猥亵男童的典型案例。“近年来,女童受到性侵害的案件受到社会广泛关注,但现实生活中,男童也可能受到不法性侵害,也会给男童造成严重心理创伤,对采取恶劣手段长期猥亵男童的,应当依法严惩。”何莉说,“目前,最高人民法院已经着手起草强奸、猥亵儿童犯罪的司法解释。”
郑学林介绍了本次发布的3起未成年人权益司法保护民事案例,涉及非婚生子女的抚养、怠于履行监护职责的父母的监护权及未成年人参与直播打赏等社会广泛关注的问题。
“国家机关和社会组织兜底监护是家庭监护的重要补充,是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坚强后盾。”郑学林表示,法院积极探索由妇联组织、未成年人保护组织等机构直接作为原告代未成年人提起诉讼的模式,为督促未成年人父母履行抚养义务,解决父母不履行监护职责的现实问题提供了有益参考。
对于司法实践中涉及到的网络打赏、网络游戏的纠纷,郑学林表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未经其监护人同意,参与网络付费游戏或者网络直播平台“打赏”等方式支出与其年龄、智力不相适应的款项,监护人请求网络服务提供者返还该款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同时,要引导网络公司进一步强化社会责任,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网络环境。